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福州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是明顯高于福州城鎮醫保的報銷比例,一般來說,福州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大約是70%只80%,福州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大約為50%。福州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大約比城鎮醫保報銷比例高20%左右。這是因為職工醫保的繳費額度以及構成要比居民醫保多的多,職工醫保的繳費額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且單位承擔較大部分,個人承擔較小部分。2019年福州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能報銷多少錢?本文將為你介紹關于福州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的相關知識。
福州這三項醫療保險將并軌
職工大病醫療保險、職工住院醫療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軌。
自2019年7月1日起,將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與“統賬結合”的福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軌。
原參加我市城鎮職工醫保大病統籌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和原參加我市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統一轉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調整首次參保和醫保關系中斷后的醫保待遇
首次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
連續參保時間(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外統籌區轉入的實際繳費年限)不滿12個月的,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按照正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的50%標準執行。
連續參保時間12個月(含)以上的,按正常參保人員享受醫保待遇。
參加我市職工醫保人員因各種原因中斷醫保關系的,中斷前后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中斷時間不超過3個月(含)的,以本人當期醫療保險繳費工資為基數補繳后,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中斷時間超過3 個月的,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重新參保時,
愿意補繳中斷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在補繳后12個月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按照正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的50%標準執行;
不愿意補繳中斷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在重新參保繳費24個月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按照正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的50%標準執行。
調整職工醫保門診待遇
將職工醫保普通門診最高支付限額由每人每年6000 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
取消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的起付線。
調整職工醫保住院待遇
將職工醫保在職職工住院報銷比例調整為:
三甲醫院報銷85%、
三乙醫院報銷86%、
二級醫院報銷88%、
一級和社區報銷92%。
退休職工按上述標準提高5%,起付標準及最高支付限額維持不變。
調整前報銷比例
職工醫保大額醫療費保費改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統一支付
原由參保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職工醫保大額醫療費保費(65元/年?人)改為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統一支付。
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19年3月1日起執行,其中涉及年度限額的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由福州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原規定與本方案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方案規定執行。
知識拓展
我市職工醫療保險費按其職工工資總額的10%繳納,其中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2%。
從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數按如下標準核定: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4382.76元(其中單位應繳350.62元/月,個人應繳87.66元/月),最高不超過18783.24元;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月繳費金額為438.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