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外,其余農村居民均應參加戶口所在地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由于合作醫療屬于互助共濟性質,所以必須是以家庭為單位,實行整戶參保,避免保大不保小、保弱不保強,中小學生必須與其家庭成員一并參加合作醫療。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能同時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市政府[2003]214號及市政府辦公室[2004]152號、[2005]52號、[2006]186號文件規定了醫藥費報銷的具體范圍和比例,并不是所有的住院醫藥費用都可報銷,如工傷、自然分娩、交通事故、醫療事故、自殺、酗酒、打架斗毆等發生的住院醫藥費用不在報銷范圍之內。
可報銷的費用項目是:
1、床位費(鄉鎮衛生院最高12元/天,市級及市級以上醫療機構最高15元/天);
2、藥品費(藥品使用范圍執行省規定的藥物目錄);
3、檢查費(檢查、化驗等,限額600元);
4、治療費(300元以內按實結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納入報銷范圍);
5、手術費(按規定收費標準執行);
6、輸血費(手術或搶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額500元);
7、材料費(每次住院最高限額2000元);
8、各種腫瘤患者的放、化療及腎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門診費用,視同住院費用進行補償。
報銷的比例是多少?
剔除不可報銷費用后,可報費用根據就診醫療機構級別的不同相應打折:本市鄉鎮衛生院100%,本市市級醫院90%,市外80%,無轉診證明60%。折后費用實行分段按比例結算:4000元以內報銷45%;4001-8000元報銷55%;8001-12000元報銷65%;12001-20000元報銷75%;20000元以上報銷80%。每人每年最高補償金額不超過3萬元。北京醫療保險參合人員在本市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衛生院)住院治療不需辦理任何手續。但因病情需要轉市外就診治療的,由經治醫生填寫病情診斷,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批。報市合管辦備查。急診在十日內按規定程序補辦。
醫藥費用報銷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手續和程序?
(一)所需材料為:
1、住院發票原件;2、出院記錄;3、醫藥費用清單或醫囑單(由就診醫院提供);4、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5、其他(轉診證明、打工地證明等)。
(二)手續和程序
患者在市內就診,直接在各定點醫療機構結算住院費用;轉市外的住院費用,在1個月內將上述材料交本鄉鎮衛生院(合管所)經辦人員辦理結報手續,經初審后,由鄉鎮集中送交市醫保處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