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可以申請轉診轉院?
按照本市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管理有關規定,由于受醫療技術及設備限制,需進一步診斷;或因病情需要轉往其他醫院進一步治療的,我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職工、城鄉居民以及異地安置人員,均可辦理轉診轉院醫保待遇。
城職、城鄉參保患者如何辦理轉診轉院?
參保患者辦理轉診轉院登記,應持有以下所需材料:
1.轉出醫院開具的《轉診轉院審批表》;
2.轉入醫院開具的《住院證》(加蓋醫保專用章);
3.《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
參保患者辦理轉診轉院登記流程
1.在本市范圍內轉診轉院
可在本次住院的醫保科直接辦理住院手續,也可持轉出定點醫療機構填寫的《轉診轉院審批表》,到參保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2.轉往外埠醫療機構
參保患者需轉外埠醫療機構診治的,可轉往北京協和醫院(疑難雜癥)、阜外醫院(心、胸外科)、友誼醫院(腎病),應攜帶轉出醫院出具的《轉診轉院審批表》及轉入醫院開具的蓋有醫保章的《住院證》、《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提前到參保分中心辦理登記審批備案,經分中心批準后方可轉出。
需轉往其他醫療機構的,需到市人力資源發展促進中心綜合服務區辦理審核手續(地址:河東區八緯路103號與十經路交口),審批同意后,再攜帶相關資料到所屬分中心備案。
辦理轉診轉院登記時間:每個工作日。
特別提示
1.在本市范圍內轉診轉院的,轉出醫院的出院日期,應與轉入醫院《住院證》的住院日期為同一天。
2.轉外埠就醫的,相應提高轉診轉院人員5%的醫藥費用自負比例。
3.自2009年6月15日起,塘沽區參保患者由天津市第五中心醫院轉往北京大學所屬第一醫院、人民醫院、第三醫院、口腔醫院、第六醫院、臨床腫瘤醫院等六家醫院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予以支付。
4.天津市老五縣和漢沽區參保城鄉居民到北京協和醫院、阜外醫院、友誼醫院以外的北京市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可直接到本區縣城鄉醫保服務中心(原區縣新農合服務中心)辦理轉診轉院審批手續。
轉診、轉院責任醫院名單
可以為全市范圍內的參保患者辦理轉診轉院的責任醫院: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天津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天津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天津醫院(骨科)、天津市環湖醫院(神經外科)、天津市第四醫院(燒傷)、天津市胸科醫院、天津市第二人民醫院、天津市海河醫院(結核病)、天津市長征醫院(皮膚病)、天津市人民醫院(肛腸病)、天津市中心婦產科醫院、天津市眼科醫院、天津市口腔醫院、天津市血液病醫院、天津市安定醫院、天津市兒童醫院。
可以為本區縣參保患者辦理轉診轉院的責任醫院:
武清區人民醫院、寶坻區人民醫院、寧河縣醫院、靜海縣醫院、薊縣人民醫院、漢沽區醫院、天津市第五中心醫院。
法律快車知識拓展:
醫保轉院辦理程序
(1)市內轉院: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因定點醫療機構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所限不能診治的危重疑難病癥,由三級或專科醫院診治科室提出轉院申請,轉往市內轉院定點醫療機構;科室主任同意后,報醫院醫保辦及分管院長審批簽章。參保人員持《轉院審批表》一式三份到市醫保中心申報窗口辦理,符合條件者即時審批并簽章,將一份《審批表》存檔備查,另兩份交參保人員,一份作報銷憑證,一份交定點醫院存檔。
(2)市內緊急搶救:參保人員因緊急搶救在市內非定點醫院治療,治療后5個工作日內,由單位或個人將就醫情況寫成書面申請報告,單位蓋章(靈活就業人員由轄區社保處蓋章),附相關資料到市醫保中心緊急搶救窗口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