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異地轉移接續流程包含兩方面意思,一是醫療保險轉入,二是醫療保險轉出,轉移主要目的是把原就業地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及個人賬戶轉到新就業地,以便在兩地的醫療保險年限能夠累計計算,那么醫療保險怎么轉移呢,一起來看看!
轉移內容: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個人賬戶的余額。
轉移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醫療保險;
2、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
轉移材料:
1、轉出材料:
a、身份證;
b、社保卡。
2、轉入材料:
a、身份證;
b、異地參保憑證;
c、《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跨統籌區就業前,參保單位或人員攜帶到轉出地辦理終止醫保參保手續;
2、轉出地出具異地參保憑證,并辦理轉出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醫保后,攜帶規定資料前往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醫療保險轉入;
4、轉入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出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并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5、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終止參保人參保手續,以及完成個人賬戶金額劃轉;
6、轉入地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個人賬戶余額后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入手續。
【注意事項】:
1、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辦理醫保手續。沒有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終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后的三個月內參保繳費。
2、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時,三種醫保關系可以自由轉換。三種醫保關系是指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