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2017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將于9月1日啟動。
大連2017年度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政策
按照《大連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和《關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城鎮居民參保人員2017年度醫療保險費實行預繳,預繳期為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17年度各類參保人員個人繳費標準與2017年度相同。未成年人和大學生個人繳費金額為120元,老年居民、殘疾人的個人繳費金額為510元,低保人員個人不繳費(但須在預繳期申報相關材料,并由社區統一辦理參保手續)。
已經辦理參保手續的老年居民、低保人員、殘疾人以及未在校就讀的未成年居民,可于9月1日起攜帶參保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醫療保險證等相關證件到戶籍所在的社區登記、繳費;持交通銀行繳費卡的老年居民可到就近的交通銀行繳存2017年度的醫療保險費;新參保的居民,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代辦人還需要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兩寸照片一張及相關費用到戶籍所在的社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新生兒需在出生三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不需提供照片;在校就讀的學生隨學籍所在的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參保居民可享受住院、普通門診及部分門診大病報銷待遇。其中,老年居民、殘疾人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照三級、二級、一級醫院分別為65%、75%、80%;未成年居民、大學生、低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70%、80%、85%。城鎮居民年度內可按規定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或校醫院(校門診部、校衛生所)等基層定點醫療機構享受最高支付限額為300元的普通門診補助。城鎮居民在門診進行的惡性腫瘤放療、重癥尿毒癥透析、血友病、器官移植術后抗排斥藥物治療、精神分裂癥等門診大病治療時,統籌基金也將按一定比例予以報銷。
參保居民還享受大病保險規定的相關待遇,即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后,個人負擔額超過165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分段按比例支付,支付額度累進結算,不設封頂線。
相關解讀:
部分人員繳費標準有調整
據了解,符合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按自然年度參保,參保時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與2015年度相比,2017年度部分參保人員繳費標準有調整,未成年居民和大學生個人繳費金額由60元調整為120元;老年居民、殘疾人的個人繳費金額仍為510元,低保人員個人不繳費,但需到戶籍所在社區申報。
參保居民享受這些待遇
參保居民可享受住院、普通門診及部分門診大病報銷待遇。其中,老年居民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照三級、二級、一級醫院分別為65%、75%、80%;未成年居民、大學生、低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70%、80%、85%。參保居民還享受大病保險規定的相關待遇。城鎮居民年度內可按規定在指定的醫療機構享受最高支付限額為300元的普通門診補助。城鎮居民在門診進行的惡性腫瘤放療、重癥尿毒癥透析等門診大病治療,統籌基金也將按一定比例予以報銷。
過期繳費有等待期
請參保人在預繳期內繳納2017年度醫療保險費,若錯過預繳期繳費的,按照政策規定享受待遇有三個月的等待期,這期間一旦生病住院就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低保人員及低保家庭的未成年人個人不繳費,但預繳期須申報相關材料并辦理參保手續,才能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持銀行卡繳費的老年居民,須在預繳期內確認銀行卡里余額足夠支付510元的繳費金額,否則銀行無法扣款成功,造成繳費中斷,影響老年居民正常享受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