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人社部發出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工作,打破城鄉分割,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均衡城鄉居民待遇水平;提高統籌層次,增強醫保基金互助共濟和抵御風險能力。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資訊吧!
通知要求,各地要持續加大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推進力度,督促指導統籌地區在省級規劃部署的基礎上,盡快研究制訂整合制度具體實施方案。著力從整合制度政策、理順管理體制、實行一體化經辦等方面,整體有序做好各項整合工作,平穩實現城鄉制度并軌,力爭2017年基本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通知提出,今年城鎮居民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增加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到450元;人均個人繳費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提高30元,每人每年達到180元。各地要全面落實資助困難群眾參保政策,確保將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人員納入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按照《國務院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要求,對持居住證參保,并按相同標準繳費的人員,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去年年初,國務院對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六統一”的要求,即統一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人社部統計,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已經有3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臺了制度整合的文件,其中22個省份明確全民醫保三項制度統一由人社部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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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就做好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發布通知。通知稱,2017年各級財政對居民醫保的人均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提升30元,達到平均每人每年450元。
通知指出,在提高財政補助標準方面,中央財政對西部、中部地區分別按照80%、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進行補助。同時,在個人繳費方面,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個人繳費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到180元。
通知要求,要提高統籌層次,增強醫保基金互助共濟和抵御風險能力,提升居民公平可及、合理有序利用醫療服務的水平。在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按規定落實困難人群個人繳費補助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增強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加大大病保險向困難人員政策傾斜力度,通過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等實施精準支付政策,切實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平。力爭2017年基本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