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醫保個人賬戶查詢有哪些方式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寧波醫保查詢網址:http://www.zjnb.lss.gov.cn
說明:
個人賬戶查詢四種途徑:
一是查看最近時間本人醫保結算票據,上有賬戶支出金額及余額
二是撥打個人賬戶查詢電話0574-87292000,輸入個人醫保號,即可查詢賬戶余額實時信息
三是登錄市勞動保障局網站,通過本人身份證號碼查詢,余額信息每周更新
四是持本人身份證或《醫保證歷本》直接到醫保經辦機構查詢。
[寧波醫保卡查詢數據由寧波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提供]
寧波醫保電話查詢
寧波醫保局醫療保險統一查詢電話:(0574-87292000),內容包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比例查詢,醫?ㄓ囝~查詢等。
寧波醫保窗口查詢
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醫?ㄌ栔翆幉ㄡt保中心辦公大廳窗口查詢。
寧波市城鎮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寧波市解放南路257號
電話:0574-83865203、87327533
個帳科 0574-87307727、83865249、87327533
象山縣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象山縣丹東街道新華路201號
電話:0574-65767702 65767702 申報征繳科 0574-65767708、65767702
寧?h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地址:寧海縣中山中路87號(建設銀行內)
電話:0574-65200165、65200159、65200165 申報征繳股 0574-65200156、65200165
余姚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余姚市保慶路128號
電話:0574-62721974、62721974 申報征繳股 0574-62723970、62721974
延伸閱讀:寧波醫療保險報銷指南
報銷比例
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一級醫院,800元;二級醫院,1200元;三級醫院,1600元;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的起付標準為年度內累計1600元。
報銷比例:
1、年度內住院醫療費累計(含起付標準費用)在全市上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下(含2倍)部分,由參保人員承擔20%(退休人員承擔15%,),其余由統籌基金支付
2、年度內住院醫療費累計(含起付標準費用)在全市上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至4倍以下(含4倍)部分,由參保人員承擔15%(退休人員承擔10%),其余由統籌基金支付。
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
報銷比例:
年度內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累計在1600元以上部分,由參保人員承擔20%,統籌基金支付80%。
注:參保人員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含起付標準費用),年度內累計在全市上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4倍以上至15萬元以下(含15萬元)部分,由參保人員承擔10%,大病救助金支付90%,15萬元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統籌基金和大病救助金不再支付。
居民: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三級醫院就醫,基金支付30%;社區醫院就醫,基金支付60%;其他醫院就醫,基金支付45%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線以下:全部費用由本人支付
起付標準:三級醫院900元 ;其他醫院600元 ;社區醫院300元
起付線至2萬元(含):
(1)、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社區醫院住院,基金支付73%;三級及其他醫院住院,基金支付68%
(2)、嬰幼兒、未成年人和各類學生:社區醫院住院,基金支付85%;三級及其他醫院住院,基金支付80%。
2萬元至4萬元(含):
(1)、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社區醫院住院,基金支付78%;三級及其他醫院住院,基金支付73%
(2)、嬰幼兒、未成年人和各類學生:社區醫院住院,基金支付90%;三級及其他醫院住院,基金支付85%。
4萬元至25萬元(含):
(1)、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社區醫院住院,基金支付83%;三級及其他醫院住院,基金支付78%
(2)、嬰幼兒、未成年人和各類學生:社區醫院住院,基金支付95%;三級及其他醫院住院,基金支付90%。
特殊病種醫療費:
(1)、老年居民和非從業人員:基金支付73%
(2)、嬰幼兒、未成年人和各類學生:基金支付85%。
報銷范圍
醫保費用下不予報銷情況:
(1)明確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關證明除外)、意外事故、醫療事故等明確由第三方負責的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4)在境外就醫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費用。
報銷條件
1、參保并正常繳費(指到出院時仍處在參保繳費狀態)且待遇審核期滿(以單位身份參保繳費滿30天,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滿6個月)
2、病種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
3、資料完備
報銷材料
1.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報銷需填寫《浙江省省級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外診、急診醫療費用申請核撥表》(一式二份),須單位蓋章。同時須攜帶醫療保險證歷本、急診或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清單、醫療費收據、醫療機構等級證明和病歷等有關資料。外地急診需住院的,在住院后的5天內向用人單位報告,由其所在單位到中心八樓辦理外診登記手續,從出院之日起30天內,到中心按規定報銷。
2.公費離休人員及子女統籌人員申請核銷時應填寫由單位蓋章的《浙江省省級單位離休人員、子女統籌外診、急診醫療費用申請核撥表》,并攜有效醫療費收據、醫療費用明細清單、醫療證歷本。
3.兩費離休人員申請核銷時應填寫由單位蓋章的《浙江省省級單位兩費離休人員外診、急診醫療費用申請核撥表》,并攜有效醫療費收據、醫療費用明細清單、醫療證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