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大病保險報銷比例
湖北省從2013年開始實施大病保險政策,大病保險起付線8000元,超過部分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確定支付比例,分別是50%、60%、70%,從2017年開始,最低的報銷比例將提高至55%。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25元/人,直接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
2017年湖北省大病保險報銷范圍
凡符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湖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1年版)》、《湖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品目錄》、《國家基本藥物湖北省增補品種目錄》(2011年版)的藥品費用以及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已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支付范圍的醫院制劑的藥品費用;《湖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支付標準》的費用,均可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
湖北省大病保險相關問題答疑
1.起付標準提高,是否意味著看病門檻提高?
湖北省大病保險分段報銷比例都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了5%:累計金額在1.2萬元以上3萬元(含)以下部分報銷55%;3萬元以上10萬元(含)以下部分報銷65%;10萬元以上部分賠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不低于30萬元。
2.每次住院都要重新計算一次起付線嗎?
大病保險是累計報銷,一個保險年度內,每名參保患者只扣除一次起付標準金額。簡單來說,即同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合)居民個人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自負超過1.2萬元以上的金額,就可至少報銷55%。在計算大病保險個人累計負擔額度時,不扣除貧困患者當年享受的醫療救助額度。
3.報銷是否有病種限制?
大病醫保沒有具體的病種,凡是參加湖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都可以納入大病保險制度范圍。有條件的地區,可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納入大病保險制度范圍,參保后,可核報金額減去基本醫療報銷金額,超出1.2萬元的部分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險。
4.超過報銷部分的個人負擔仍很重,怎么辦?
除了大病保險,還有大病保險補充險,不過這是一種商業保險,消費者可自愿參加。而且未來5年國家將采取更大的力度完善社會保障,特別困難的,還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大病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