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自2013年推行城鄉大病保險試點工作以來,到去年底止全市參保530.09萬人,累計兌付補償10143人次,補償金額達到7105.74萬元。為全面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近日,常德市政府印發了《常德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制度。
方案一方面明確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即全市統一保險政策、統一資金管理、統一組織實施,由市財政部門開設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專戶歸集各區縣市大病保險基金。另一方面明確了保險范圍和補償標準,對參加了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城鄉居民在基本醫療報銷基礎上,個人負擔合規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分四段累計補償,即1-3萬元部分按50%、3-8萬元部分按60%、8-15萬元部分按70%、15萬元以上部分按80%的標準予以補償。此外,文件還對商業保險機構的責任與義務、大病保險基金的運行與監管等方面進行了明確,此舉將有助于規范資金使用管理,保障大病患者利益,筑牢全民基本醫療保障網底。
常德2017年城鎮居民醫保新政策
為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證基金平穩運行,根椐《關于做好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5]22號)、《關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央及省財政補助資金審核事項的補充通知》(湘財社[2015]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對2017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關政策進行適當調整。
一、調整籌資標準及困難補助方式
1.從2017年起,城鎮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調整為120元/人、年。
2.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三無人員”等困難居民,困難補助標準不變,即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的居民子女補助10元,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補助60元,“三無人員”全額補助。補助方式調整為先收后補,即個人繳費后,再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由當地民政部門給予資助。
二、提高腎功能衰竭特殊門診待遇
從2017年起,將腎功能衰竭特殊門診醫療待遇,提高到一個年度發生的35000元以下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70%。
本通知未涉及內容,仍按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