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責任分工。各省(區、市)要于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于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以下是快車教育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研究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研究全文如下:
【摘要】隨著我國醫療改革的深入和發展,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了全民覆蓋的醫療保險制度,這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我國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保障待遇方面還存在著巨大的差距。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人口結構快速變化,城鄉多種醫療保障制度并存的現狀阻礙了全國統一人力資源市場的形成和發展,也不利于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
基本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勞動者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人口結構快速變化,城鄉多種醫療保障制度并存的現狀阻礙了全國統一人力資源市場的形成和發展,也不利于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因此加快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是人民群眾的熱切期望。
當前我國仍處于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總體上處于世界后列。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的大統一。因此我們應該先將新農合和城居合制度整合起來,建立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使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享受平等的醫療保障。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變遷
我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分別建立和發展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在不同的時間建立,具有不同的內容,各自有不同的發展歷程。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具有二元分立的特點。
長期以來,我國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只關注城鎮職工,而對于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直沒有明確規定。為了實現全民醫保的目標,2007年國務院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2009年在全國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使城鄉居民享有公平的醫療保障。
二、推進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的必要性解析
(一)社會保障公平性理論
公平公正貫穿于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在社會保障領域中,尤其是基本醫療保險的不公平給城鄉居民帶來各方面的不公平感。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醫療保險做到了廣泛覆蓋。但是由于城鄉發展不平衡和城鄉差距大等原因,很多低收入群體仍舊不能公平的獲得社會保障尤其是醫療保險的服務。為了使我國農村居民能夠像城市居民一樣平等的享受醫療資源,需要確保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公平性。
(二)福利經濟學理論
無論是庇古的舊福利經濟學還是帕累托的新福利經濟學,都不僅僅單一的重視福利,而是平等的對待公平與福利。同樣的,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是福利經濟學中需要重點研究的課題,因此我們就需要充分利用福利經濟學理論來闡述這一制度并提出有效地改進措施。農村地區醫療保障待遇較低,醫療衛生條件較差,與城市醫療保障水平存在較大差距。將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可以提高農村居民的醫療福利待遇,消除醫療保險制度間的不平等,實現城鄉醫療保障制度的公平性與效率性。
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的可行性分析
(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整合在制度建設上具有可行性
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保障對象都是非正規就業或者無業居民;籌資方式都是居民個人繳費輔以一定的財政補貼;繳費水平都是分為幾個檔次。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在參保人群和籌資方式上的相似使得兩者的整合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得益于新農合的發展完善,農村地區的醫療衛生條件獲得了長足的改善,醫療服務體系逐漸健全,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不斷提高。這些都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整合提供了發展條件。
(二)經濟發展迅速,城鄉居民收入增加
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不是按比例繳費而是采取定額繳費,居民根據繳費檔次繳納固定的保險費。居民個人承擔較大比例的保險費而政府又給予一定的補貼。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各級政府的財政能力以及城鄉居民個人的支付能力都不斷提高。經濟發達地區的財政力量雄厚,可以給予醫療保障制度更多的財政補貼;城鄉居民收入尤其是農村居民的收入不斷提高,提高了繳費能力和繳費意愿,縮小了城鄉差距,這為整合提供了經濟條件。
四、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措施建議
(一)整合支付補償制度,建立多種方式的支付補償手段
醫療保險的保障功能需要通過償付機制來實現。為了實現整合,我們必須要轉變補償結構,促進支付水平的趨同。在現有的保證大病統籌的基礎上,逐步增加醫療保障項目和范圍;從治療轉向預防擴大門診受益面。
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要去我們必須提高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促使醫療保險向健康保障的轉變,需要混合運用供需雙方的償付方式。要發揮好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基礎作用;住院、急診和專項醫療服務采取多元化付費手段;以多元償付方式取代按項目付費制,采用組合型付費方式,形成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二)全面提高醫保統籌層次,提高醫保保障水平
短期內,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存在差距是正常的,應該采取多種措施縮小待遇不公,以此增加居民對醫療保險的信心,保持較高的繳費動力。要逐步拉近報銷比例,建立公平公正的醫療保障體系,提高醫保保障水平,實現社會保障在醫療方面的公平。群眾醫療衛生消費水平是由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因此,必須根據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不同的費用負擔的比例和原則。
(三)建立不同醫保制度之間的轉移機制
醫療保障制度整合要滿足流動就業人員的需要,保證參保人可以根據職業和收入水平的高低,在各個醫療保險制度中自由轉換,可以自由選擇與繳費能力相符的醫療保險項目。富裕地區的農民繳費能力高,可以選擇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低收入職工和失業職工可以選擇參加居民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