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試行)》印發,明確將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方案》由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共同制定,從1月1日起試行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設一檔和二檔兩個檔次,貴陽市戶籍的城鄉居民和持有本市居住證的常住人口可以自由選擇參保檔次。新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一檔按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執行,二檔按原新農合繳費標準執行。選擇一檔的市民可在各區(市、縣)人社部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辦理,選擇二檔的市民可在各區(市、縣)衛計部門的醫療管理機構進行辦理,并按相關規定享受醫保待遇。
此外,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大中專院校、職業學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按原渠道參保并享受待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二檔基金當期可調劑使用,共同提高基金抵御風險能力。如一、二檔基金當期均不足時,由各級財政按現行相關規定分別補足。籌資標準、待遇支付按國家、省的相關規定,并結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運行情況及相關程序適時調整。
目前,市人社局正在加緊印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宣傳冊分發給市民,詳細講解兩個參保檔次的具體繳費標準和待遇領取情況。
貴州省衛計委制定了《度貴州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指導方案》。根據《方案》,將對經轉診參合患者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全年度累計起付線政策,每參合人員年度累計起付線1500元。另外,納入補償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8000元以下部分將獲55%補償,超8000元部分將獲65%補償。
最高支付限額繼續穩定在20萬元
,新農合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繼續穩定在20萬元(不含大病保險補償),門診、住院費用實際補償比穩定在65%左右,其中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24種重大疾病的補償比應達到全省限定費用的80%左右。全面實施新農合大病保險,在新農合基本補償基礎上,提高不低于10個百分點的補償。新農合當年統籌基金結束(含風險基金)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15%,統籌基金累計結余一般應不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的25%。
《方案》還提出,全省統一省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政策,以市(州)為單位統一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政策,實行同級醫療機構相同起付線、起付比、不予報銷項目及結算工作流程、結算方法。
11類保障對象不設起付線
《方案》明確了省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政策:對經轉診的,省級I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1000元,省級II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1500元。起付線以上,納入補償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8000元以下的,補償比例為55%,8000元以上(含8000元)的,補償比例為65%;非轉診的,省級I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1500元,省級II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2000元,高于起付線部分補償比例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