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自2009年起作為廣東省的“先行者”實行大病保險,目前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已達95%。
重大疾病治療所產生的高額費用,常給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的《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提出,2015年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應達50%以上。惠州市自2009年起作為廣東省的“先行者”實行大病保險,目前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已達95%。
個人住院自付比例費用總額超萬元可享大病保險
什么樣的病算大病?“從醫療層面上來說,很難界定什么是大病,所以對于大病保險來說,大病的界定來自于國際上一個通用概念???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當治療費用可能讓一個家庭有災難性醫療支出的都是大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科相關負責人介紹。
目前在惠州市,只要參保人在年度內產生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其中個人自付比例部分(含起付標準)總額超過1萬元,就可享受大病保險,大病保險對這一萬元以上的部分再支付95%。當參保人在惠州市已聯網的定點醫院住院時,如果已達到大病保險的標準,費用就會在參保人出院時直接報銷,不需另外申請。
據了解,2013年惠州市出現的第一例H7N9患者住院治療花費了21.9萬元。由于該患者參加了2013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最終其住院費用通過居民醫保基金報銷約14萬元,大病二次補償報銷3.58萬元,實際報銷比例達80.4%,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同比減輕約15%。
去年惠州市醫保基金支付大病保險1.1億元
“‘大病保險’也叫‘大病二次補償’,是在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上的一個拓展和延伸,惠及惠州市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群。”該負責人介紹,惠州市自2009年起作為廣東省的“先行者”開始嘗試實行醫保補助制度,對參保人員年度政策內住院個人自付比例超過1.5萬元的部分,由醫保補助資金支付50%。2013年起,惠州市將原醫保補助制度修訂為大病二次補償制度,將參保人報銷比例調整為政策內個人自付比例部分超過1萬元的部分,由承保商業保險機構再報銷95%。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3年,醫保基金共支付大病二次補償7983.33萬元,共有9967名重特大病的參保患者獲得補償,住院費用實際補償比例平均達到82.4%。,醫保基金用于支付大病二次補償費用達1.1億元。
此外,對于產生重大疾病的特困人群,惠州市在對其進行基本醫保和大病二次補償后,由民政部門進行社會醫療救助及各級慈善總會進行大病慈善救助。其中五保戶等3類群眾年度醫療費用給予全額救助。
將從制度和管理層面上優化大病保險
在國家的意見出臺后,惠州市會從哪些方面優化現有的大病保險制度?該負責人透露,惠州市還將在制度和管理層面上優化大病保險,“例如將結合保險機構的優勢,配合社保經辦機構,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巡查,確保防止醫療騙保行為的發生,切實保障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
此外,惠州市日前重新修訂《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草案)》中,增加關于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用于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繳交醫療保險費的一項。該負責人說,目前商業健康保險機構正在擬定相關的健康保險,以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為參保人提供更多的醫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