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農民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市民有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兩種醫療保險制度并存帶來很多問題。比如,一個農村孩子,他在農村,會以家庭為單位參加農村合作醫療;考上大學、進了城,會以學校為單位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相應的,國家拿出的補貼也是雙份,這就是重復參保的問題。除此之外,兩種醫療保險制度并存還會帶來其他問題。怎么辦?下面是思而學教育收集的一些資料,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國務院昨天(12日)印發《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意見提出: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之后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會給老百姓的生活帶來哪些改變?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顧雪非介紹說,《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從政策入手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重點是要整合籌資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對原有兩項制度差異并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六統一"的政策整合要求,也就是“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對老百姓來說,選擇的醫療機構比過去要廣。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存在著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顧雪非說:比如說一個學生,在農村是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參加了一次,然后在學校它又按城鎮居民醫保又繳了一次費。重新參保指居民繳了兩次費,重復投入指的是財政的補貼也補貼了兩次。
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副會長吳光認為,通過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將會使制度更公平、保障待遇更均衡、服務更規范。“比如說他原來主要就醫是在縣級及以下,鄉鎮衛生院、縣醫院,整合成一個制度以后這個文件規定是要提升統籌層次的,如果提升到地級統籌,就意味著他在地市級范圍內的醫院就醫,比如說他從縣級到了中心城市的醫院就醫,享受本地的報銷政策,而不是異地就醫的政策。如果異地就醫的話報銷的比例是會適當降低的。所以對于老百姓特別是原來參加新農合的農民來說,他最直接的感受,他的就醫可以的選擇范圍擴大了;再有一個,擴大藥品使用范圍,擴大醫療服務項目的報銷范圍,這就是服務包的擴大,肯定會保障水平的適度提高”。
顧雪非認為,對于我國9億農村居民而言,城鄉居民醫保合并之后,農村居民將擁有更多選擇,并有可能提高百姓待遇。
吳光提醒說,醫保制度統一了,并不意味著患者可以隨意就醫。“整合以后,隨著統籌層次的提高,居民尤其是農村居民就醫選擇范圍的擴大,可能會出現就醫的人從農村流向城市,從小的縣流向中心城市。不要誤以為整合就是隨便就醫,這個文件同時也規定了,這個還要和就醫的管理,還要和分級診療相結合”。
顧雪非透露,隨著改革的深入,未來的醫保制度將會更加公平,真正實現公平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通過2003年建立新農合,2007年建立城鎮居民醫保,到現在為止,我們已經構建了一個全面醫保框架,現在一個制度是3+1,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新農合,現在的話變成了2+1,將來還會考慮一個更深遠的改革,那時候我們每一個人能享受的待遇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