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明年實施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
從明年元旦起,本市市民無論城鎮戶籍還是農村戶籍,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已經公布,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了解,明年起上海搭建了統一的參保平臺,破除城鄉戶籍限制,未參加上海職工醫保等其他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市民,不再區分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均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按照登記繳費期次年末的實際年齡的繳費標準繳費。已核定為本市高齡老人、職工老年遺屬、重殘人員無需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參保人員在登記繳費期內提出退保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退還本人;在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內,不辦理退費、退保手續。
參保人員在集中登記繳費期內完成繳費的,可在參保年度內享受城鄉居民醫保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參保人員在參保年度內享受本市其他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從享受之日起將停止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符合條件的新生兒登記繳費后,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符合條件的新報入本市戶籍人員、新達到《上海市居住證》標準積分人員的配偶和子女、本市戶籍人員的外省市配偶等,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從登記繳費完成的次月1日起享受。
中小學生和嬰幼兒以外的參保人員,應當按規定在本市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就醫,如需要轉診治療的,在辦理轉診手續后可到二、三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參保人員一次轉院的醫療機構原則上限一所,有效期為3個月。超出3個月后需繼續轉院的,參保人員應當到本市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新辦理轉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