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醫療保險參保指南
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且不屬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城鄉居民;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就讀的全日制非本市戶籍在校學生;
(3)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包括退休人員)。
辦理材料
城鄉居民:
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除外)、戶口簿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
城鎮居民:
1、城鎮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交居民戶口簿即可);
2、一寸照片2張。
3、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需提供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重度殘疾人需提供市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低收入家庭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人員,需提供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1份;
6、18周歲以上全日制中學、大中專學校、技工學校學生需提供就讀學校證明、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7、屬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殘童及社會孤兒的,需提供市或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兒童福利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8、原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人員需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終止享受待遇時間的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城鎮居民參保辦理流程:
1、參保單位申請
以家庭為單位持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參保;
2、資格審核認定
由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審核;
3、簽訂《城鎮居民醫保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
由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審核;
4、繳 費
本家庭一參保人在指定銀行開設個人結算專戶,并存入足夠款項,由社保機構委托銀行劃款;
5、領取《醫療保險證》
繳費30日后,憑《授權書》,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領取《醫療保險證》。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流程:
向村(居)委會統一登記、造冊,由村(居)委會憑名冊到戶籍所在地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辦理參保手續,并由村(居)委會代收代繳保險費。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審核通過,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址
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中山路130號協華大廈5-6層
電話:0754-88521590
汕頭市潮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棉城石珠路勞動培訓大樓2樓
電話:0754-83812271
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金平分局
地址:中平街5號1座
電話:0754-88573497
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
地址:澄海德政路丹霞園b幢
電話:0754-8588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