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由于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由中央財政支付,而津補貼由地方財政和各部門財政安排,由此導致公務員收入差異巨大。根據國家行政學院博士后趙子健在《光明日報》發表的一篇文章,目前各地公務員工資的四個組成部分中,津貼部分占比為45%。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何憲曾經表示說:“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首先就是要解決工資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使基本工資占主體,優化工資結構。”
據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公務員隊伍中,有超過90%的公務員屬于科員及科員以下職務,有60%是在縣級以下政府機關。一個單位的規格又決定了其領導級別,以致很多基層公務員熬到退休,還只是科員待遇。
“基層公務員數量龐大,所以這項改革的范圍就限定在縣級以下的公務員層面。這些公務員可以說跟老百姓的關系最為密切。”竹立家說。
《意見》推行之后,這種情況就會發生改變,“現在我不靠當科長,只要工作到一定年限靠績效考核也可以加薪,跟科長薪水也差不了多少,這對基層公務員工作是一個激勵,所以對消除‘官本位’現象是有好處的,當然也不能講完全消除‘官本位’,只是有利于。”竹立家說。
預計明年年底全國鋪開
此項改革之前已經經過準備與醞釀,并進入地方試點。年初,中組部、人社部聯合召開全國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時,人社部部長、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尹蔚民就指出,今年的工作重點是推進公務員分類改革,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發布了《2013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其中明確提出,開展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試點。截至目前,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5省份開展了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試點工作。如福建今年7月發布的《實施方案》就提出,“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在縣以下機關全面實施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