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
參保時間:10月1日至3月31日。
個人繳費標準為:第一檔90元/人·年;第二檔210元/人·年。
參保資料及方式:城鄉居民參保登記時需提供以下證件:(1)城鄉居民《戶口簿》原件;(2)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兒童除外);(3)新生嬰兒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以家庭為單位由戶籍所在地(居住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組織參保。
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住院醫療費用、生育醫療費用、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和大病保險賠付。
城鄉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一)報銷起付標準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鄉鎮衛生院150元;中心衛生院200元;一級及無等級醫院300元;二級乙等醫院400元;二級甲等醫院500元;三級乙等醫院650元;三級甲等醫院700元;住(轉)市外醫院800元。
(二)住院醫療費用報銷:參保居民發生的符合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在起付線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由城鄉居民醫;鸶鶕t療機構等級按下列比例支付:
按第一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鄉鎮衛生院90%;中心衛生院85%;一級及無等級醫院75%;二級乙等醫院70%;二級甲等醫院65%;三級乙等醫院60%;三級甲等醫院55%;住(轉)市外醫院45%。
按第二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鄉鎮衛生院95%;中心衛生院90%;一級及無等級醫院80%;二級乙等醫院75%;二級甲等醫院70%;三級乙等醫院65%;三級甲等醫院60%;住(轉)市外醫院50%。
累計報銷最高限額:在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醫療費用(含門診特殊疾病、生育醫療費用)度最高限額為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