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年內實現大病醫保全覆蓋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近日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今年全面推行大病醫保制度。專家認為,在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滿負荷”運行且統籌層次較低的背景下,大病醫保各地籌資能力差別較大、壓力不容小覷,同時,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給大病醫保基金可持續性帶來挑戰,如何控制費用增長值得關注。
“全面推行這一目標有兩個層面,一是各地全部出臺政策,二是全部實施政策并開始支付待遇,我們的理解是年內至少完成層面一,力爭完成層面二。”一位政策層人士表示,大病醫保覆蓋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和新農合參合人員,資金也來源于這兩項基金,也就相當于已經完成了參保和籌資的階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實現由商業保險公司支付待遇。
“目前省級大病醫保方案都已經出臺,但落實關鍵是實施的統籌地區的政策。部分省的政策是全省統一的,但有的還需要地市具體化。”上述人士表示,“所以現在我們逼著地方趕快弄,每個市里都要搞,不管統籌層次是什么,先要動起手來。力爭在年底前各地完成保險公司招標,大病醫保資金也劃轉出來。”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即大病醫保)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從全國看,目前已經有一半地區可以實現參保人員待遇支付。根據保監會披露的數據,截至年底,大病醫保已在27個省開展了392個統籌項目,覆蓋人口7億人。
記者不完全統計發現,包括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太保壽險、泰康養老、陽光人壽等多家大型險企已經參與到大病醫保的承辦中。
不過,在推進的進程中,資金籌措壓力和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問題仍是重要障礙。
根據相關規定,城鄉參保參合居民以人均30元標準統籌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資金,大病醫保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按統籌標準劃轉。然而,目前全國各地的基本醫保大部分是地市級統籌,甚至是縣級統籌。對于不同的統籌地區,大病醫保資金的籌資壓力也有差別。
“開展大病醫保的一個原則就是要確保新農合的保障水平不降低,而新農合基金一直是‘滿負荷’運行,那么在籌措大病醫保資金時只能看各地能力了。”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各地籌資標準有所浮動,今年按照全國平均每人30元的標準開展,有錢的地方在這基礎上多出一點,但沒錢的地方可能一個人只有20元。同時,大病醫保的一次性支付風險很大,因此有必要提高大病保險的統籌層次。”
此外,醫療費用增長也給大病醫保基金支出帶來壓力,如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