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知識問答
1.什么是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答:《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是指保證職工臨床治療必需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范圍內的藥品目錄,它是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的一種方式,由“甲類目錄”和“乙類目錄”兩部分組成。“甲類目錄”的藥物是指臨床治療所必需的,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乙類目錄”的藥物是指可供臨床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目錄”藥品價格略高的藥物。
我市(開封)規定:參保人員使用“甲類目錄”的藥品所發生的費用,按相關規定支付。使用“乙類目錄”的藥品,其費用先由參保人員自付20%,然后按相關規定支付。
2.什么是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
答: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是指符合國家規定的各種醫療技術勞務項目和采用醫療儀器、設備與醫用材料進行的診斷、治療項目。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是指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務設施。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準目錄中所列支付部分費用的項目,其費用先由參保人員自付20%,然后按相關規定支付。
3.什么是定點醫療機構?
答:定點醫療機構是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并經醫療保險中心指定的、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參保人員應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自主決定在定點醫療機構購藥或持處方到定點藥店購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