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通居民醫保開始辦理 時間為11月3日到12月20日
從上周開始,市區20多萬參保居民陸續收到市醫保中心發出的度參保繳費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的成年居民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以家庭為單位,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資料;低保、特困和1-2級重殘人員家庭持相應證件,在11月3日到12月20日期間,到戶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服務所、站辦理居民醫保的參保登記、繳費手續。
人均財政補助562元
市醫保中心居民醫保科相關負責人介紹,度居民醫保財政再次加大補助力度,人均財政補助達到562元,具體繳費標準分別為:男60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居民,個人繳納320元,財政補助680元;18周歲及以上,男59周歲、女49周歲及以下的非職工居民,個人繳納530元,財政補助470元;18周歲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個人繳納110元,財政補助540元。在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中均含10元和40元的大病保險資金。
低保家庭成員、特困家庭成員和1—2級重殘人員,個人不需要繳費,由財政全額承擔。
需要提醒的是,通過社保卡代扣醫保費的居民,要在社保卡內存足應繳的金額,銀行代扣截止日期是11月30日。代扣期結束后,如果代扣不成功,的居民一定要在12月20日前用現金繳納下一年度的居民醫療保險費。一旦逾期不繳或未足額繳費,將有6個月的待遇過渡期。戶籍關系新遷入市區的居民須在3個月以內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新生兒6個月內參保享有“報銷追溯”。即在6個月內辦理參保并足額繳費的新生兒,可以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各項待遇,其在繳費前發生的醫療費用,都可以在參保后進行補報銷。
實行特殊病專項待遇
現行市區居民醫保政策規定,年度內參保居民在簽約的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符合規定的門診費用,累計600元以內門診統籌報銷50%。住院待遇是起付線以上、8萬元以下范圍內醫療費用,老年居民、成年居民、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分別報銷80%、85%, 90%;8萬至19萬以內則分別報銷85%、90%、95%。
市區居民醫保還專設了特殊病專項待遇,將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重癥尿毒癥透析、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阻礙性貧血、器官移植抗排異、精神病等納入門診大病保障范圍。年度限額以內,在校學生、未成年人和成年居民分別報銷70%和60%。
另外,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老年參保居民,可在簽約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兩年進行一次免費健康體檢。醫療救助對象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給予補助,每人每年享受到的補助金最高為4萬元。另外,參保居民中的育齡婦女,還可享受到妊娠期常規門診檢查、住院生育醫療費的待遇。
大病保險住院費不封頂
為進一步完善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有效提高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我市居民醫保在去年7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為進一步完善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有效提高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我市居民醫保在去年7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大病保險期限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年為一個參保結算年度。參保居民在享受完居民民基本醫療保險,也就是基本醫療年度最高限額19萬以后,年度內個人負擔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1萬元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住院及規定限額內大病門診的醫療費用,即可享受到起付標準以上至—5萬元以內的部分,大病保險支付50%;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大病保險支付60%,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大病保險支付70%,20萬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險支付80%的大病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