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實施醫療垃圾分類管理
廣州市近日通過的 《廣州市醫療廢物管理若干規定》,加強對醫療廢物監管的同時,提出醫療垃圾也要進行分類;并改變以往以床位計價的處置收費方式,以重量計價。
根據規定,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醫療廢物暫時貯存點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對醫療廢物的轉出、轉入進行重量計量,并設立臺賬,對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數量、交接時間、去向以及經辦人等項目進行登記。
《規定》中提出,未按要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的,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規定》中還明確,廣州的醫療廢物處置收費將一改目前以病床數為計價單位計算醫療廢物收費的方式,采取重量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