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醫保報銷流程是怎樣的?隨著我國醫療政策的完善,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擺脫了看病貴、看病全需自掏腰包的境況,連異地看病、異地醫保報銷也變得輕松了。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異地醫保報銷流程。
異地醫保報銷流程:
異地就醫者需要先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異地安置審批地點為:參保單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區縣醫保中心。申領到相關審批單后,填寫好相關內容。
帶著相關單據到異地醫院醫保部門蓋章。然后把相關審批單返回到申請地經辦機構進行批準。
異地審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體也就是當事人從辦理日起開始到第二年的當天。一年之內是不可以變更的。若審批期限已經到期,仍在異地的當事人就需要在去相關部門進行重新審批。
身在異地的當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異地選醫院,各個地區對于就醫者能選擇幾家醫院的規定是不一樣的。一般是可以選擇兩家到三家。
異地就醫者必不可少的也要遇到異地報銷的事情,相關人員需要到就醫的門診、醫院開具相關費用的收據、清單、處方底方、明細、醫保手冊、病例診斷證明,越詳細越好。同時大家也不要忘記開具一份你所就醫的醫院的登記證明,以便于用人單位、社保所、區縣醫保中心進行統計匯總和審核結算工作。
當事人在異地的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將相關報銷單據郵寄回原來的所在城市進行報銷,也可以讓家人在原來的所在城市幫助報銷。報銷的標準等問題就會還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規定,相關款項可由家人代領,也可自行設立相關賬戶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