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醫保支付價格談判及采購機制
北京市日前出臺的《關于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讓醫務人員從“單位人”轉向“職業人”;深化補償機制的改革,建立醫保支付價格談判和采購機制;深化醫療監督治理體制改革,明確劃分政府作為出資人舉辦醫療機構的職能與行業監管的職能;加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構建合理的分級醫療體系,提高患者就醫的便利性。北京此次深化醫改,旨在打破優質醫療資源配置不均衡、醫療機構補償不到位、雙向轉診難落地、醫療監管難實施等瓶頸問題,從而真正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
醫生從“單位人”轉向“職業人”
優質醫療資源集中在大醫院是百姓看病難的關鍵因素,而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用市場配資資源的手段,讓醫生從“單位人”轉向“職業人”,從而真正體現醫生的價值。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委員、市醫改辦主任韓曉芳表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嚴重滯后,已經影響了基層改革、公立醫院改革、社會辦醫等重大改革進程。因此,《意見》明確,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讓醫務人員從“單位人”轉向“職業人”,建立體現醫療衛生人才價值的薪酬體系。
首先,改革公立醫療機構人事管理制度。創新編制管理制度,落實醫院用人自主權,實行崗位管理,同崗同酬。將醫務人員基本社會保障納入全市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基本保障社會化。逐步實行全員合同聘用制,建立靈活的用人制度。醫療機構可采用全職、兼職等多種用工形式,與醫務人員簽訂部分工作時間聘用合同,約定服務時間及相應的薪酬、待遇和責任;推進醫師多點執業,符合條件的政府辦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可以到社會辦醫療機構兼職或開辦私人診所。
其次,探索建立護士社會化培養和執業制度。鼓勵符合條件的護士開設護理機構,提供康復護理服務,激活護理資源。
再次,改革人才培養制度。推廣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養制度,實現從單位培養模式向社會化培養模式的轉變。探索建立護士培養和人才儲備的專業機構。實行與公益性績效考核掛鉤的院長年薪制,合理提高醫務人員收入水平。
建立醫保支付價格談判和采購機制
以藥養醫是看病貴的主要推手,唯有按照市場規律理順醫藥價格體系,才能從利益機制上遏制過度醫療。韓曉芳表示,雖然近年來政府對公立醫療機構投入增長很快,但尚未形成購買服務的長效機制,資金投入效率有待提高,“保不住、保不好”現象并存。
對此,《意見》明確提出要改革補償機制。首先,在價格改革上,探索按病種定價、打包定價、醫保談判定價等新型醫藥價格管理方式。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由政府管理,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為參保人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具體付費方式和標準,通過醫保談判定價的方式確定。
其次,在醫療保障上,盡快形成以基本醫保為主體,商業保險、企業保險、醫療互助為補充,醫療救助、應急救治兜底的醫療保障安全網。完善按疾病診斷分組、總額預付等付費機制,推進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改革。發揮醫保規模效應,建立醫保支付價格談判和采購機制。探索通過政府購買醫保基金管理服務或購買保險產品等方式,提高醫保基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保障醫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續。
此外,在財政保障機制上,改革財政補償方式,對政府辦醫療機構建立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的補償機制,鼓勵其提供更好的服務;建立分類補償機制,完善對傳染病、精神病、兒科、中醫等醫療機構的保障、支持政策。將財政投入重點從“保供方”轉向“補需方”。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逐步推行政府購買清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