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改革熱點解讀:全面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
我省全面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為群眾看病減負邁出重要一步
——訪省委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成員、省衛生計生委主任李廣勝
新農合大病保險是在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補充。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是建立健全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機制的重要內容,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對減輕參合人員大病醫療費用負擔,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進一步體現互助共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我省出臺的《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試行)》,10月1日起,我省將全面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全省8262萬名參合農民在新農合基本醫療補償后,年度自費累計1.5萬元以上可再獲大病保險二次補償。
這也意味著,繼以來先后在鄭州、新鄉、洛陽等地開展試點后,我省成為全國率先全面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的省份。我省已基本建立起農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機制,在為群眾“看病貴”切實減負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二次補償切實為全省參合農民減負
問:在我省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立后,為什么還要全面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
我省自2003年開展新農合工作以來,新農合制度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參合農民在省、市、縣、鄉醫療機構住院最高費用段補償比例分別達到 65%、70%、80%、90%,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但我們也要看到,目前新農合的保障水平整體還比較低,比較突出的問題是,農民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個人負擔仍比較重,存在“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現象。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就是對經新農合基本醫療補償后,自付費用仍然較高的住院參合患者,再進行二次補償,切實減輕住院參合患者醫藥費用負擔,進一步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問:新農合大病保險資金如何籌集?哪些人可以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
新農合大病保險資金由新農合統籌基金支付,不再額外向農村居民收取費用。為盡可能確保大病保險受益的公平性,按照“多受益、多繳費”原則,以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作為差異化籌資依據,結合全省各地大病保險受益情況,我省將度籌資標準分為16元、15元和14元三個檔次,分別適用于不同情況的地市。
我省所有參合人員均可以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政策。新農合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是參合人員在參合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對經新農合基本醫療補償后,個人合規自付費用超過1.5萬元的參合住院患者給予再次補償。
省級統籌即時結報走在全國前列
問:我省新農合大病保險的補償標準是什么?符合條件的參合農民如何領取補償?
度,我省新農合大病保險的補償起付線為1.5萬元,1.5萬至5萬元(含5萬元)部分按50%的比例給予補償,5萬元至10萬元 (含10萬元)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給予補償,年度內補償封頂線為30萬元。在省外住院的參合患者,經新農合補償后其自付醫療費用的60%視作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
對符合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條件的住院參合患者,實行即時結報和“一站式”服務。10月1日后,在我省即時結報醫院出院的參合患者,其大病保險補償與新農合基本醫療一起在該醫療機構實行即時結報。在省外就醫或省內非即時結報參合患者,在新農合統籌地區實行基本醫療與大病保險補償“一站式”結算。
問:《方案》提出我省大病保險工作實行“省級統籌”、“即時結報”,這將給參合農民帶來哪些好處?
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并同步實行省級統籌和即時結報,是我省大病保險工作的亮點,走在全國的前列。實行省級統籌就是以省為單位籌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險資金,有利于降低運行成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強大病保險資金的抗風險能力。實行即時結報意味著參合人員在省內即時結報醫療機構住院就醫,出院時大病保險二次補償費用可直接從醫療費中扣除,簡化了報銷流程,極大地方便了參合農民就醫補償。
今年前9個月合規醫療費也能補償
問:我省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定于10月1日全面啟動,今年10月1日之前的住院費用是否納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
新農合大病保險與新農合運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因此,按照《方案》規定,參合農民在1月1日至9 月30日期間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也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范圍,患者可到參合地新農合辦公室及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
另外,為照顧一些常年在外參合患者的需求,《方案》規定,對于符合標準、當年又未能及時進行大病保險補償費用結算的,可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到參合地或省內居住地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
問: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開展后,參合農民醫療費用負擔將切實減輕。如何預防可能出現的常見病、多發病的盲目轉診以及“大處方”、“大檢查”現象?
為更好地引導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合理分流在基層診治,規范醫療服務,一是將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合規費用范圍暫定為新農合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診療項目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醫療費用。二是同步開展常見病病種新農合定額補償政策,對在市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發生的新農合定額補償病種自付醫療費用不納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三是進一步完善新農合支付制度改革,在全省推廣宜陽、息縣新農合按疾病分組分類(A、B、C路徑)支付辦法,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上漲。
今年10月1日前出院參合患者補償須知
領取條件
參合人員在參合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
報銷材料
1.身份證及復印件2.合作醫療證及復印件3.新農合基本醫療補償結算單4.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
補償地點
參合地新農合辦公室及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
補償時間
10月8日后開始提交大病保險補償申請,符合條件的在6月底前完成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