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9月1日起,寧波將實施城鎮居民、農村居民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今后,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醫保的參保人員,不用另外繳費,住院看病和特殊病種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比以往多報銷些錢。
大病保險實施時,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補償起付標準確定為2萬元,大病補償比例不低于50%,市區統籌范圍內最高補償限額為50萬元。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曉光介紹,大病醫療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寧波范圍內已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參保人員。今年9月1日起,300多萬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參保人員能直接參加大病醫療保險。
有人擔心,參加大病保險會不會增加參保人員的負擔?記者了解到,寧波大病醫療保險所需資金從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基金中按一定額度提取,實行專款專用,個人不用繳費。具體籌資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寧波市嘗試通過引入商業保險機構來委托承辦大病保險。今年5月,寧波市政府采購中心通過招標選定人保財險、中國人壽、太保壽險、平安養老4家商業保險公司獲得大病保險承辦資格。市區統籌范圍內確定由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