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繳納社保的用戶都可以申請進行醫療保險報銷,具體的申報流程以及材料如下。
一、必備材料:
參保人本人的社會保障卡、參保人本人或代理人有銀聯標志的廈門本地儲蓄卡、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醫療類材料:
(一)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門診發票原件、醫療費明細清單、門診(急診)病歷(診療記錄詳盡完整)。
(二)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住院發票原件、醫療費匯總清單、出院小結或記錄(中途結賬提供階段小結,死亡者提供死亡記錄)。
三、報銷類別及證明類材料:
1、轉外就醫:須轉外就醫報備手續,如病情緊急,應轉外入院7日內補辦手續;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要求異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前須辦理報備手續;
3、出差、探親、旅游等短期外出期間的醫療費:①急性病:報銷時提供出差證明、探親證明、外出旅游合同、實名機票車票等);②慢性病的門診維持治療:增加提供廈門診療的病歷,在外期間診療措施不能超出在廈原診療措施;
4、異地分娩:住院分娩費用及合理的產前、產后檢查費用;
5、廈門本地及同城化地區社保系統故障不能實時刷卡結算:由醫療機構收費處發票背書證明并蓋章;
6、社會保障卡掛失或損壞、制卡延遲:社保卡管理科發票背面蓋章確認;
7、門診單月就診次數超20次:收費票據須是刷卡結算并顯示掛號次數,須提供門診記錄;
8、急性病或搶救未攜帶社會保障卡:門診或住院病歷應記錄詳細、明確,足以認定為急性病或搶救;
9、離休干部目錄外藥品費用:需提供“離休干部目錄外藥品審批表”并加蓋醫院醫保管理部門公章;省兩費中心托管的離休干部保健對象須提供保健證;
10、參保身份、變更(中斷繳費不超一月),更換參保單位,地稅數據到賬延遲:于地稅辦理完變更手續并于次月中旬確認到賬后可辦理報銷;
11、新生兒出生起醫療費用:出生三個月內應及時辦理參保并繳費,在繳費到賬后方可辦理報銷。須提供出生證(原件、復印件);發生費用時未起名的新生兒,醫療費發票、匯總清單、出院記錄等報銷憑證上姓名統一采用母親或父親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
12、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傷害事故(參保人無責除外):交通事故須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第三方已賠付的醫療費不再重復支付,屬參保人酒后駕駛、無證駕駛或其它自我故意行為所致者不予報銷;其他意外傷害事故須提供公安部門的事故責任證明,屬本人故意、參與斗毆或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者不能報銷;
13、先行支付:無法確定第三人(公安或司法部門證明),或雖能確定第三人但法院執行困難(法院證明)者,填寫《廈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申請書》,提交審核確認符合社保法規定的先行支付范圍后,方可辦理報銷;
14、同時參加商業保險或其他非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者:商保等其他保險已賠付者,需提供加蓋理賠業務專用章的發票原件、理賠決定書及理賠費用計算清單,商保等其他保險已賠付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再重復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