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呢?具體包括了4個事項,而且還需要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并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具體如下:
(一)、申辦參保(增員)須知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薄》(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②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薄》(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薄》(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④低保對象:《戶口薄》、《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①居住在惠城區的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和河南岸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區社保局關系股辦理;②居住在縣城和惠陽區的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的澳頭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辦理;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填寫表格:《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減)申請表》一式二份。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打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二)、申辦停保(減員)須知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要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就業:憑用人單位證明及簽訂勞動合同書。
②出境: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及《身份證》。
③死亡:憑《死亡證書》或當地派出所的有效證明及《身份證》。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
填寫表格:《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減)申請表》一式二份。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打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減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請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當月25日前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
(三)、申辦信息變更須知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戶主姓名或身份證更改:憑《戶口薄》、《身份證》。
②參保人員姓名或身份證更改:憑《身份證》。
③戶籍地址、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更改:憑《戶口薄》或申請書等相關資料。
④繳費標準變更:18周歲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學生憑就讀學校出具證明。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
填寫表格:《惠州市城鎮居民參保信息更正核對表》一式二份。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打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參保信息更正核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如有錯漏,請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四)、申辦參保信息打印、咨詢、查詢須知
1、打印:憑戶主《身份證》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參保資料。
2、咨詢、查詢:憑參保人員的《身份證》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
(五)、注意事項
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并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