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7月調整醫保繳費基數,4月25日,63歲的銀川市某企業退休職工馬先生撥打本報熱線反映,今年4月份退休工資漲了,但是醫保卻沒隨著漲,他咨詢銀川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是:按相關規定,今年7月對企業所漲的工資基數進行核準后,才能相應調整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馬先生十分疑惑,為什么工資4月份漲了,醫保要等到7月份才能核準進行調整,今年前6個月的醫保金還補發嗎?
為此,記者采訪了銀川市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據了解,銀川市政府于2000年6月通過了《銀川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在職職工退休后,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個人不再繳納2%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而是由財政每月按其退休金的4%劃入其醫保個人賬戶。退休金低于2008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以2008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560元的4%劃入;退休金高于2008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以本人退休金為基數,按4%劃入。退休金高于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300%核定繳費基數,按4%劃入。
馬先生退休1年多,每個月工資3500多元,漲工資后1個月能拿到3700多元,那么按劃入比例算的話,馬先生的醫保個人賬戶劃入資金比過去每月增長8元,6個月能補48元。馬先生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增加的這部分資金,要在今年7月份市醫保中心統一調整繳費基數后再做補繳。
為什么一定要等到7月份才開始調整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解釋說:因為每年的社會平均工資要在5月底、6月初才公布,參保單位是根據社會平均工資的數據和參保人員實際發放工資的情況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