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的大病保險制度正在積極推進。近日,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民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標志著北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工作正式啟動,并引入“共保聯辦”機制。
據了解,早在今年1月出臺的《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行辦法》就強調,符合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農村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高額費用后,將納入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為此,最新出臺的《通知》中明確表示,北京市參合人員在享受當年新農合報銷后,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的部分,由新農合大病保險資金再次給予補償報銷,其中,起付線為上一年度全市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起付線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萬元(含)以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補償50%,超過5萬元(不含)以上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補償60%,上不封頂。一個參合年度結算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度參合人員享受新農合補償后,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報銷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據統計,度確定的起付線為16476元。
目前,新農合大病保險主管部門要求各區縣要充分認識開展大病保險工作的重要性,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加強部門協調與合作,加強政策宣傳和引導,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切實做好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據介紹,農村居民大病保險由北京市衛生部門主管,各區縣新農合管理部門負責經辦;其中門頭溝區、平谷區、密云縣農村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由衛生部門和人保健康險北京分公司“共保聯辦”,雙方在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盈利率基礎上確定具體協議條款,保障水平執行全市統一政策。
事實上,平谷區是北京市最早實施新農合大病醫保“共保聯辦”機制的區縣,平谷區在實施大病醫保“共保聯辦”兩年來,累計減少參合農民自負醫療費用近4000萬元,政府每年節省人力成本近100萬元。,新農合基金結余894萬元,商業保險減少賠付約400萬元。
業內專家表示,平谷區新農合“共保聯辦”機制的成功試點,為北京農村大病醫療保險的方案提供了可借鑒的意義。而北京市衛計委方面表示,下一步將對各區縣進行工作部署和培訓,督促各區縣加快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參合患者盡快享受到此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