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我省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有效防范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切實筑牢民生保障底線,許多省份提出大病救助及醫保報銷相關的制度實施意見,下面小編整理了2023年蚌埠大病救助政策規定及大病醫保報銷范圍比例,給大家作為參考。
一、蚌埠大病救助政策規定
二、蚌埠大病醫保報銷范圍比例
3類困難對象享受資助參保。困難群眾參加認定地城鄉居民醫保的,對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給予80%—90%定額資助,對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按50%定額資助,剩余費用由個人按規定繳納,具體資助標準按蚌埠市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規定執行。
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進入保障年度后新認定為救助對象的不再追補資助,動態調出的不再追回已資助金額。
分類救助困難對象。5類救助對象一個年度內,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救助對象按規定實施基本救助、傾斜救助。
基本救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取消起付標準,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起付標準分別暫按3000元、3000元、10000元確定。特困人員救助比例80%,低保對象救助比例75%,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救助比例60%,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救助比例50%。基本救助年度限額50000元。
傾斜救助。對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救助對象,經三重保障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給予傾斜救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起付線20000元,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救助比例70%,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救助比例60%。傾斜救助年度限額20000元。
年度內動態新增加的救助對象在身份認定前當年內個人自付的合規醫療費用可依申請追溯給予相應救助。因個人原因未參加基本醫保的原則上不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三、蚌埠大病救助相關文章分享
一.2020年安徽蚌埠調整大病醫療救助金籌資標準最新消息
小病進社區,大病進醫院,康復回基層……為進一步深化蚌埠市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減少醫療資源浪費,引導患者基層首診,今年5月1日起,蚌埠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將迎來近10年來首次大幅度調整。逐步建立多層次大病救助體系政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救助金(以下簡稱救助金)從開始,每年籌資標準調整為按安徽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0.35%計算,其中單位繳納0.22...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