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病報銷政策具體是怎樣的呢?大家對此有什么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大病”報銷比例是多少?
按照《通知》,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實行單病種結算管理,醫療費用均不設起付線。
對住院病種實行限價管理
在省、市、縣級醫療機構限價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分別按65%、70%、80%的比例進行支付,超出限價標準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對門診病種實行限額管理
在限額標準內,腹膜透析補償比例為85%,其他門診病種補償比例為80%,不過補償比例不會超過最高限額(最高限額標準參見上面的門診病種表格),比如6歲以上血友病患者門診治療費用最高報銷8萬元。
另外,一個參保年度內,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種患者同一種疾病限享受一次報銷政策,但14歲以下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和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不受報銷次數限制。
延伸閱讀:河南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報銷不設上限
今年1月1日起,我省的困難群眾治療大病,除了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之外,我省還出臺了大病補充保險制度,報銷不設上限。
1月18日,我省出臺《關于開展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從今年起,為困難群眾構建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大病補充保險、醫療救助、慈善救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哪些人群符合救助標準呢?根據規定,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保障對象為具有我省戶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三類人群: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省財政建立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財政專賬,2017年按照年人均60元的標準籌集資金。
困難群眾住院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一個參保年度內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在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內(含)的部分,直接由大病補充保險按政策報銷;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險報銷,剩余部分由大病補充保險按政策報銷。跨年度單次住院且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的,按出院年度大病補充保險補償政策執行。2017年,全省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起付線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報銷,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報銷,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報銷,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報銷,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報銷,不設封頂線。
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實行基層首診和雙向轉診。困難群眾住院必須選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由承辦大病補充保險的保險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
因常見病、多發病需住院治療的,須首先到基層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對超出基層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的疾病,由基層醫療機構為患者提供轉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