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和補貼標準,廣東車改方案車補標準出臺
近日,廣東省紀委機關刊物《廣東黨風》刊發了廣東公車改革的最新舉措,披露了《廣東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方案中規定的車改具體補貼標準為:正廳級1690元,副廳級1500元,正處級1000元,副處級800元,正科級600元,副科級450元,科員300元,科員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不同地市最高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
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已陸續遞交“答卷”,地方車改的進展一直備受關注。就在上月,《人民日報》曾發表題為“地方車改豈能議而不決”的評論指出,雖然部分省份已經提交了車改的初步方案,有的省份也已啟動車改,但仍有不少地方遲遲未見行動。在這一背景下,廣東車改方案的率先披露,無疑具有示范意義。
比照中央出臺的公車改革總體方案,廣東方案的具體內容,只能說是中規中矩,沒有太多的創造性。譬如依然延續的是此前一些地方試點改革所出現的,依照官員級別制定的貨幣化補貼方式。因此也同樣引發了諸如一刀切是“益了處長苦了科長”的質疑。但客觀而言,這種方式在現有條件下,也不啻為是一種弱化改革阻力的折中之策。可以預見,它也將成為地方車改中的一種主流方式。
因此,當下最值得關注的是,各地補貼的標準如何確定。國家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規定中央國家機關車補上限為每月1300元,地方不得高于國家標準的130%。就此標準來看,廣東正廳級干部的標準為1690元,恰好是踩著上限制定,而其他級別的也處在最高標準和130%的上限之間。這種頂格傾向,固然可以說為后續的改革留有了余地。但必須承認,至少在減少補貼成本方面,廣東的方案未必是最值得效仿改革樣本。畢竟,任何一項改革,一旦形成就可能產生利益慣性,因此理想的改革既需要考慮到現時的阻力,也應盡量用盡改革空間。
公車成本的下降,一直是公眾衡量公車改革成效的最樸素標準,也是政策的底線所在。此前就不乏個別地區出現了公車改革后成本不降反升的案例,如有媒體曾報道“某縣公車取消減千萬支出需發四千萬車補”。在這方面,廣東的車改雖然聲稱將大大減少公車的成本支出,但此標準并不一定適合所有地方。譬如一些地方本來公車數量就相對較少,一旦也按照頂格標準一刀切發放補貼,公車花費出現不降反升的局面,也就不足為奇。這提醒各地的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設計,一定要根據地方實情而定,恪守政策底線與成本意識。
此外,公眾對貨幣化車改的一個重要擔憂在于,取消公車后,外出辦事改乘公共交通,會否降低工作效率?甚至也有人擔心,個人領取交通補貼后,可能會有人為了節約費用而少出門、不出門。廣東方面對此所給出的答案是,在珠三角經濟較發達地區,不少機關大院停放的私家車遠超過原來公車數量,所以影響應該不大。換言之,對于像經濟欠發達地區,特別是基層地區,廣東的這一車補方案,同樣不具有太多的借鑒意義,其可能引發的負效應需要提前預防。
按照公車改革的總體方案,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時間表確定在2015年底前完成,F在留給地方政府的時間已不足8個月,然而正式出臺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仍只是個別地區。這種局面的出現或許就不排除有觀望心態使然。在這個意義上,廣東版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率先出臺固然具有一定的督促意義,但也要防止因此產生“照搬”、“照抄”的跟風潮,出現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與地方實際情況相偏離的現象。無論如何,地方公車改革需要更多元化的樣本,要調動各地在改革上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仍考驗著決策部門的智慧與魄力:一方面或許需要更多的激勵機制,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的地方車改評價機制,減少改革的水分,防止出現“水土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