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當局贊成,《關于調解廣州市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的關照》(以下簡稱“關照”)擬印發實驗。現將首要環境發布如下:
一、我市今朝養老保險的單元繳費比例環境
因為汗青的緣故起因,我市養老保險的單元繳費比例存在“差異經濟,兩個群體,兩種比例”的狀況,個中國有、集團、三資企業等單元的本市城鎮戶籍從業職員的單元繳費比例為20%;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等單元從業職員及國有、集團、三資企業等單元的非本市城鎮戶籍從業職員的單元繳費比例為12%。
二、同一企業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的緣故起因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類型全省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打點的關照》(粵勞社發〔2009〕18號)指出,同一全省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是我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重要內容之一。調解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直接相關著寬大參保單元的親自好處,影響著養老保險基金的運行安詳和養老保險制度的可一連成長。為加速推進我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強化全省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的調控,推進“雙轉移”計謀實驗,要慢慢實現全省繳費比例的根基同一。
省人社廳、財務廳、地稅局《關于同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和單元繳費比例的關照》(粵人社函[2014]2789號)提出,從1月1日起,將全省各地級以上市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同一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