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1日起,廣州市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單元繳費比例由原20%和12%兩種單元繳費比例同一為14%。
有什么變革?
經廣州市當局贊成,《關于調解廣州市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的關照》擬印發實驗。廣州市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單元繳費比例,從1月1日起,原20%和12%兩種單元繳費比例同一為14%。另外,在2013年4月將賦閑保險費率從2%調解為1.5%,又在昔時7月實驗了賦閑保險的浮動費率,在必然水平上低落了企業的承擔,也為這次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的同一締造了必然的前提。
因為汗青的緣故起因,廣州養老保險的單元繳費比例存在“差異經濟,兩個群體,兩種比例”的狀況。此前,國有、集團、三資企業等單元的本市城鎮戶籍從業職員的單元繳費比例為20%;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等單元從業職員及國有、集團、三資企業等單元的非本市城鎮戶籍從業職員的單元繳費比例為12%。
為何要同一?
調解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直接相關著寬大參保單元的親自好處,影響著養老保險基金的運行安詳和養老保險制度的可一連成長。
省人社廳、財務廳、地稅局《關于同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和單元繳費比例的關照》(粵人社函[2014]2789號)提出,從1月1日起,將全省各地級以上市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同一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