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將怎么收?百萬房產或每年繳稅5000元
據了解,未來的房地產稅主體稅種由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而成。收稅標準將參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價值100萬的房產可能會每年增加約5000元稅負。有關房產稅,實際早在2011年就開始在上海和重慶兩地試點。在上海試點時,新購且屬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計算,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進行房產稅征收。比如一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的住房面積共計180平方米,剛好人均60平方米,現又新購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總價100萬,那么其一年應繳房產稅4200元左右。
“房地產稅”比“房產稅”多了一個“地”字,也就意味著未來的持有稅,征收對象不但是房屋價值,而且還將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價值,應該是房地產稅收體系的綜合改革。房地產稅征收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稅收怎么使用,是否用于教育、醫療、環境等民生領域,老百姓非常關切,這也將對政府治理現代化、法治化起到促進作用。
什么是房地產稅?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在中國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
房地產稅征收標準: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房地產稅征收范圍:
房產稅的征收范圍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