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資扣稅標準是怎樣的?上海市工資交稅市如何計算的?上海市工資的稅率表是如何的?思而學教育為你解答。
扣稅標準
1、工資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2、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交稅計算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1、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2、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3、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4、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例: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工資扣稅標準規定
一、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舉例】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二、征收方法
個人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和自行申報兩種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有扣繳義務人,但扣繳義務人沒有依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行申報納稅。
最新工資扣稅標準(扣稅率表)
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表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
含稅級距 | 不含稅級距 | |||
1 | 不超過1500元的 | 不超過1455元的 | 3 | 0 |
2 |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超過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注:
1、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后的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稅率表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
含稅級距 | 不含稅級距 | |||
1 | 不超過15000元的 | 不超過14250元的 | 5 | 0 |
2 | 超過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超過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過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過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過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超過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 超過7975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
注:
1、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于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稅率表三:(勞務報酬所得適用)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
含稅級距 | 不含稅級距 | |||
1 | 不超過20000元的 | 21000元以下的部分 | 20 | 0 |
2 |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超過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過50000的部分 | 超過495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注:1、表中含稅級距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后的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勞務報酬所得;不含稅勞務報酬收入額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勞務報酬所得。(國稅發[2000]19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