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離我們越來越近,那么江蘇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又是怎么樣的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奉上江蘇2017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江蘇2017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高溫費發放藏“貓膩” 企業按工作時間打折扣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期天氣炎熱,你有沒有領到高溫費呢?記者調查了解到,高溫費的發放還藏有許多“貓膩”,例如有的企業會按照高溫天數、工作時間進行“折算”,這樣的做法合理嗎?勞動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中午十一點半,空調維修工孟師傅騎著電動車、頭頂一塊毛巾,正向路人打聽客戶的住址。孟師傅說,越是高溫天越是忙碌的時候,一天超過8個小時在戶外作業,但從業十幾年,卻從來沒有見過高溫費的影子。
孟師傅說:“每年都說有,但每年都沒看到錢。修空調的這時候最最最苦的,這個行業你要他錢,他要你命。”
事實上,江蘇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度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從6月起發放,連發4個月。
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科長金浩提醒說,對于用工單位不發放高溫費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特別要注意的是,西瓜、飲料、清涼用品等福利則不能抵消200元的高溫費。
此外,有網友吐槽說,老板“鉆空子”,把高溫費精確到每天、每個小時進行折算發放。例如,假如是每天有半天比較涼爽,那就只算一半的高溫費,這樣的做法合理嗎?金浩說:“對于國家沒有講清楚是按半天算的時候,比如包工頭較勁,這個崗位半天有高溫,八個小時只有三個小時高溫,你用人單位不提前跟勞動者協商,制定細則,都要按照每個月200塊錢發放。”
金浩提醒說,企業要建立健全高溫津貼的標準,規章制度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工會備案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說,大家回去翻翻公司章程,沒有寫明說可以按小時發,都是要全額發放的。
尷尬:有企業按小時發高溫費
“前段時間,我們接到一家單位的咨詢電話,問高溫費能不能按日或按小時發放。”江蘇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告訴揚子晚報記者。這是因為,今年夏天達到“露天溫度35°C及以上”的高溫費發放“紅線”的日子實在是比較少,讓企業動了“按日子”甚至“按小時”發放的念頭。
那“高溫費”能不能按日計算發放呢?該負責人表示,按日發放也是可以的,因為并沒有文件專門規定不可以按日發放,有的企業甚至是按小時發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