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醫改辦、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了《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實施意見》,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呼和浩特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吧!
呼和浩特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一)什么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以全科醫生,以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為支撐,通過簽約的方式,與簽約家庭及其成員建立一種長期、穩定的服務關系,以便對簽約服務對象的健康進行全過程維護,為簽約家庭和個人提供安全、方便、有效、連續、經濟的基礎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為什么要實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
當前,我區醫藥衛生事業和全國一樣面臨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和慢性病高發等諸多挑戰,以醫院和疾病為中心的醫療衛生服務模式已難以滿足群眾對長期、連續健康照顧的需求。同時,居民看病就醫集中到大醫院,也不利于改善就醫環境、均衡醫療資源、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等。在基層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勢在必行。家庭醫生以人為中心,以家庭為紐帶,以社區為基礎,以維護和促進整體健康為方向,為群眾提供長期簽約式服務,有利于轉變醫療衛生服務模式,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讓群眾擁有健康守門人,增強群眾對改革的獲得感,為實現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奠定基礎。
(三)目前我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開展情況如何?
我區從2011年開始,實施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在服務內容、籌資標準、激勵考核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為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和廣泛的群眾基礎。但我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還存在簽約服務率低、簽約服務內涵較窄且不規范、簽約服務籌資機制尚不健全、家庭醫生開展簽約服務的激勵不足等問題。尤其是,我區合格的家庭醫生數量較少,同工作發展和群眾的需求相比有較大缺口。基層服務的家庭醫生與上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在薪酬、職業發展空間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難以吸引和留住優質人才,這些問題都嚴重制約我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開展,需要通過不斷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決。
(四)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我區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總體思路是,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體部署和要求,圍繞推進健康內蒙古建設,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以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為中心,促進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和全科醫生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不斷完善簽約服務內涵,突出蒙中西醫結合,增強群眾主動簽約的意愿;建立健全簽約服務的內在激勵與外部支撐,調動家庭醫生開展簽約服務的積極性;鼓勵引導二級以上醫院和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參與,提高簽約服務覆蓋面和水平,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為群眾提供綜合、連續、協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五)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2017年,在8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以及赤峰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試點,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試點。重點在簽約服務的方式、內容、收付費、考核、激勵機制等方面實現突破,優先覆蓋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到2017年年底前,城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15%以上,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簽約服務率達到70%以上。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實現每個家庭擁有1名簽約醫生、每個居民擁有1份電子健康檔案,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六)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主體是誰?
家庭醫生是為群眾提供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現階段家庭醫生主要由以下人員承擔:一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注冊的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二是具備能力的蘇木鄉鎮衛生院醫師和鄉村醫生。三是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師和中級以上職稱的退休臨床醫師,特別是內科、婦科、兒科、蒙中醫醫師等。同時還鼓勵符合條件的非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含個體診所)提供簽約服務,并享受同樣的收付費政策。未來隨著全科醫生人才隊伍的發展,逐步形成以全科醫生的簽約服務隊伍。
(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采取什么樣的服務形式?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原則上應當采取團隊服務形式。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有明確簽約團隊的工作任務、工作流程、制度規范及成員職責分工的職責,并要定期開展績效考核。一是在城市和旗縣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家庭醫生團隊主要由醫生、護士、公共衛生醫師(含助理公共衛生醫師)等組成,二級以上醫院以在社區建立“醫生工作室”等形式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二是在農村牧區,進一步強化鄉村一體化管理和固定與流動相結合服務模式的作用,嘎查村設有固定衛生室的,以蘇木鄉鎮衛生院團隊為技術支撐,以鄉村醫生為簽約主體,提供團隊簽約服務;以固定與流動相結合方式提供服務的地區,依托流動醫療服務站,提供團隊簽約服務。三是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支援蘇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師,要加入簽約團隊,提供業務指導和簽約服務。
(八)居民如何與家庭醫生團隊進行簽約?
居民或家庭可以自愿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服務協議應明確簽約服務的內容、方式、期限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每次簽約的服務周期原則上為一年,期滿后居民可根據服務情況選擇續約,或另選其他家庭醫生團隊簽約。鼓勵和引導居民就近簽約,也可跨區域簽約,建立有序競爭機制。
居民或家庭在與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時,還可以自愿選擇一所二級醫院、一所三級醫院,建立“1+1+1”的組合簽約服務模式,在組合之內可根據需求自行選擇就醫機構,并逐步過渡到基層首診;在組合之外就診應當通過家庭醫生轉診,形成有序就醫格局。
(九)居民簽約后能得到哪些服務和優惠?
居民在簽約后,將享受到家庭醫生團隊提供的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約定的健康管理服務。基本醫療服務涵蓋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蒙中醫藥以及西醫診治、合理用藥、就醫路徑指導和轉診預約等;公共衛生服務涵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服務;健康管理服務主要是針對居民健康狀況和需求,制定不同類型的個性化簽約服務內容,可包括健康評估、康復指導、家庭病床、家庭護理、蒙醫藥中醫藥“治未病”服務、遠程健康監測等。同時,通過不斷優化簽約服務內涵來滿足居民的多樣化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居民在簽約后,可在就醫、轉診、用藥、醫保等方面享受差異化的傾斜政策,一是就醫方面,家庭醫生團隊將主動完善服務模式,按照協議為簽約居民提供全程服務、上門服務、錯時服務、預約服務等多種形式的服務。二是轉診方面,家庭醫生團隊將擁有一定比例的醫院專家號、預約掛號、預留床位等資源,方便簽約居民優先就診和住院。二級以上醫院的全科醫學科或指定科室對接家庭醫生轉診服務,為轉診患者建立綠色轉診通道。三是用藥方面,對于簽約的慢性病患者,家庭醫生可以酌情延長單次配藥量,減少病人往返開藥的頻次。對于下轉病人,可根據病情和上級醫療機構醫囑按規定開具藥物。四是醫保方面,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等,簽約居民在基層就診會得到更高比例的醫保報銷。
(十)簽約服務費從哪里來?如何發揮家庭醫生在合理控費方面的作用?
家庭醫生團隊為居民提供約定的簽約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醫保基金與簽約居民付費分擔比例由各盟市自行確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費用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列支。符合醫療救助政策的按規定實施救助。居民簽約付費標準,由盟市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家庭醫生團隊通過簽約服務維護好簽約居民的健康,可以從源頭控制醫療費用增長。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實施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發揮家庭醫生在醫保付費控制中的作用,合理引導雙向轉診。
(十一)如何激勵家庭醫生團隊更好地提供簽約服務?
調動家庭醫生團隊的服務積極性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激勵措施。在收入分配方面,一是將綜合考慮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簽約服務在內的績效考核情況、事業發展等因素,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使家庭醫生通過提供優質簽約服務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二是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工資分配采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床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結余部分可按規定提取獎勵基金。三是鼓勵二級以上醫院在績效工資分配上向參與簽約服務的醫師傾斜。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對家庭醫生團隊以及參與簽約服務的二級以上醫院醫師予以資金支持引導。
同時規定,在編制、人員聘用、職稱晉升、在職培訓、評獎推優等方面重點向全科醫生傾斜。一是將優秀人員納入各級政府人才引進優惠政策范圍,增強全科醫生的職業吸引力。二是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政策,合理設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高、中級崗位的比例,擴大職稱晉升空間,重點向簽約服務考核優秀的人員傾斜。將簽約服務評價考核結果作為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三是嚴格落實城市醫療衛生技術人員晉升職稱前到基層服務的政策,幫助基層提高服務能力。四是加強家庭醫生及其團隊成員的繼續醫學教育,建立健全二級以上醫院醫生定期到基層開展業務指導以及家庭醫生定期進修制度。五是對成績突出的家庭醫生及其團隊,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表彰表揚,大力宣傳先進典型。
(十二)如何加強簽約服務的績效考核?
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是促進家庭醫生提供優質服務的關鍵。一是完善績效考核標準。各盟市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建立簽約服務考核評價制度,逐步建立以簽約對象數量與構成、服務質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滿意度、醫藥費用控制、簽約居民基層就診比例等的簽約服務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二是開展定期考核。鼓勵家庭醫生代表、簽約居民代表以及社會代表參與考核,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家庭醫生團隊具體考核情況及評價結果。三是建立掛鉤機制。績效考核結果與醫保支付、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以及團隊和個人績效分配掛鉤。對于評價結果不合格、群眾反映問題集中的家庭醫生團隊,建立相應懲處機制。四是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以簽約居民為主體的反饋評價體系,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反饋評價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作為家庭醫生團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和居民選擇家庭醫生團隊的重要參考。
(十三)如何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
簽約服務的順利推進、簽約雙方的良性互動,離不開資源的協同共享和技術的有力支持。一是整合二級以上醫院現有的檢查檢驗、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放;探索設置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機構、病理診斷機構、醫學影像檢查機構等,實現區域資源共享,為家庭醫生團隊提供醫療資源支撐。二是構建完善的區域醫療衛生信息平臺,實現簽約居民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驗報告等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三是通過遠程醫療、即時通訊等方式,加強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家庭醫生的技術交流。四是通過移動客戶端等多種方式搭建家庭醫生與簽約居民的交流平臺,為信息咨詢、互動交流、患者反饋、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五是積極利用移動互聯網、可穿戴設備等為簽約居民提供在線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繳費、診療報告查詢、藥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務,改善群眾的看病就醫體驗。六是發揮蒙中醫藥在簽約服務中的特色優勢。逐步建成一批具有鮮明蒙醫藥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配置蒙醫藥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逐步實現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有能夠提供蒙醫藥中醫藥服務的醫師。強化蒙醫藥中醫藥服務,充分發揮蒙醫藥中醫藥在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滿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七是督促各地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必需的出診裝備、交通工具等設施設備的配備。八是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使用和支付方式,推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銜接整合。規范簽約居民付費的收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取的簽約服務費應納入單位統一管理,統籌使用。加強資金管理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十四)如何強化對簽約服務的組織領導?
加強組織領導是促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落地落實的重要保障。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自治區制定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各盟市結合本地區實際,及時制定出臺具體方案和配套政策,明確家庭醫生簽約的具體內容、技術規范等。二是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實績考核中。建立定期調研督導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加強監測、督導和評估工作,確保目標任務的落實。三是強化分工協作。發展改革部門做好支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配備和簽約服務價格的相關工作。財政部門統籌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各項補償資金,并建立與簽約服務數量和質量相掛鉤的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級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人事管理、職稱晉升等政策。衛生計生部門承擔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職能,統一調配醫療衛生資源,加強對簽約服務行為的監管。報:國務院醫改辦,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體改司,自治區黨委改革辦、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自治區政府有關領導,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辦公廳,自治區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