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農村低保政策具體是怎樣的?了解到2017年開始各地已經都出臺相關的低保與扶貧的規劃與政策,未來將會管理的更加嚴格,以下是詳細內容,歡迎瀏覽!
隨著央視關于農村低保黑幕以及扶貧資金被挪用等問題的爆料,如今給地都在不斷加大農村低保以及扶貧政策的嚴審,現在很多地方都已經清退了很多不合法低保以及扶貧范圍的人,2017年開始各地已經都出臺相關的低保與扶貧的規劃與政策,未來將會管理的更加嚴格,這四類家庭將不能夠領取到低保與扶貧補助了!
現在很多家庭通過扶貧政策以及低保補助,家庭人均收入勇軍達到或者高于當地低保標準,將會漸漸退出的低保了,當然有些地方是在就業之后的三個月以內的勞動收入不會計入到家庭收入,甚至有些地方會延長不計入家庭收入的期限。
低保與扶貧都是針對農村生活最困難的群體,但是在認定的時候,有很多的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家庭成員,但卻不是與他們共同生活的,但相關義務人員需要給于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這些費用會計算到家庭的收入之中,如果總收入高于低保以及扶貧標準也不能納入到低保與扶貧范圍。
如果家庭成員擁有機動車、大型農機以及2套及以上住房或者住房的面積超過了當地住房標準的2倍,也不能夠納入到低保與扶貧范圍。
現在很多地方都存在著低保養懶漢的情況,對于這種現象也將會著重處理,未來這些懶漢將不能夠領取到低保,而是通過就業扶貧等方式給于扶持。
【1】吉林市2017年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
針對一些地區農村低保標準低于國家扶貧標準的情況,吉林省近日出臺《關于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的實施方案》,將逐步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到2018年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實現“兩線融合”,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兜底保障。
吉林省此次出臺的方案要求,長春市、吉林市及所轄縣(市)2017年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吉林全省2018年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并在2020年底前,保持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納入低保范圍。農村低保標準已達到2020年國家扶貧標準的地方,按照動態調整機制科學調整。
吉林省將探索建立農村低保家庭貧困狀況綜合評估指標體系,由現行的“收入、財產”兩個要素指標調整為“收入、財產、支出”(統稱為家庭經濟狀況)和“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統稱為家庭勞動能力)等綜合要素指標,提高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的科學性、準確性。
同時,吉林省將落實低保“漸退”政策。對接受扶貧開發項目取得收入且享受豁免政策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但低于當地低保標準200%的,準予繼續享受18個月低保待遇(殘疾人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24個月),期間低保補助水平逐月(季)遞減。對通過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后,無法實現脫貧并符合低保條件的,全部納入低保保障。對實現穩定脫貧且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有序予以退出低保。
【2】萊蕪農村低保標準將于2017年達到省定扶貧線
1月7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通過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在政策、對象、標準、管理和信息5個方面的有效銜接,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對納入建檔立卡范圍的農村低保對象給予政策扶持,確保到2018年山東省現行扶貧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根據《意見》,政策銜接方面,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范圍,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差額發給低保金,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堅決糾正低保金分檔平均發放的錯誤做法。對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按規定程序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并針對不同致貧原因予以精準幫扶;對不在建檔立卡范圍內的農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員,各市、縣(市、區)統籌使用相關扶貧開發政策,做到應扶盡扶。
在對象銜接方面,《意見》要求完善農村低保家庭貧困狀況評估指標體系,以家庭收入、財產作為主要指標,根據地方實際情況適當考慮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家庭貧困程度。對參與扶貧開發項目、外出務工實現就業的農村低保家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以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在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認定時,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家庭成員非共同生活的,相關義務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計入家庭收入。“十三五”時期,中央確定的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意見》明確,家庭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納入低保和扶貧范圍:人均金融資產超過當地低保標準2倍的;擁有并經常使用機動車輛、船舶和大型農機具的(不含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輛);非因拆遷原因,擁有2套及以上產權住房且住房總面積超過當地住房保障標準面積2倍的;雇傭他人從事經營性活動的。
在標準銜接方面,《意見》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縣(市、區)農村低保標準要全部達到省定扶貧線以上。農村低保標準低于省定扶貧線的地方,要制定分年度目標:2017年,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萊蕪等市全部達到省定扶貧線,棗莊、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市全部提高到不低于3200元;2018年,棗莊、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市全部達到省定扶貧線。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在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單月同比漲幅達到5%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在管理銜接和信息銜接方面,對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動態管理,每年開展一次聯合核查,重點核查:上年度已經脫貧的;新返貧人口中尚未納入低保或特困人員供養的;因年老、身患重病、重度殘疾等因素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低保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有一定收入的;法定贍養義務人有贍養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據,每年至少比對1次臺賬數據。
為完善保障措施,《意見》明確,省級加大社會救助資金投入。脫貧攻堅期內,省級財政對農村低保省定提高低保標準增支部分,給予棗莊、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市補助80%,給予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萊蕪等市補助60%。
【3】貴州2017年農村低保標準平均提高15%
作為全國貧困人口最多的省份,貴州著力加強低保年度核查,推進農村低保標準、扶貧兩項制度銜接,提出2017年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提高到3580元/年,平均增幅15%。
記者從貴州省民政廳了解到,根據貴州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聯合制定的方案,貴州2017年繼續按區域劃檔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對經年度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確實已超過低保標準的低保對象,按低保常規動態管理方式退出保障范圍,堅決防止盲目追求減量、隨意調整兜底保障對象,堅決防止將農村低保保障人數與脫貧目標任務掛鉤造成“漏保”的錯誤做法。
據了解,2017年貴州進一步要求各地嚴格執行低保政策,防止“走偏”。要求堅持以家庭收入作為納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圍的核心依據,不得把是否落實計劃生育政策作為是否納入低保保障范圍的依據,不得把低保作為征地拆遷等工作的獎懲手段。
同時,方案規定需密切關注低保邊緣群體的生活狀況,及時將“兩無”貧困人口、因災因病返貧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保障范圍,確保“應保盡保”。
此外,貴州還將低保年度核查工作與社會救助專項整治活動結合,切實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全面排查糾正“政策保”“死人保”“權力保”“關系保”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