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限購政策已經出臺,具體細則是怎樣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廈門關于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嚴格執行2017年10月5日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
三、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各商業銀行嚴格貸款審查審批。通過不動產交易信息共享,商業銀行嚴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價格為基數發放貸款,防止虛增房價套取銀行貸款。嚴格審查首付款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堅決杜絕“首付貸”。嚴格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防范通過虛假收入證明、虛假流水、虛假交易騙取貸款。
五、公證機構不受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產辦理委托權限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內容的公證;涉及轉委托的,只能轉委托一次。
持未取得房產證即辦理委托,以及超過1次以上轉委托的公證委托書,申辦房產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予受理。
六、業主、房地產經紀機構公開發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須標明房源信息編碼。二手房辦理網簽時,須具備房源信息編碼。
七、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違規“炒房”、制造或散布虛假消息、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誘騙消費者交易、違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案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暫停其網簽備案資格,予以公開曝光,并將相關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平臺;對涉案從業人員記入“黑名單”;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個人,由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起實施。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廈門市公安局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廈門市司法局 廈門銀監局
2017年3月24日
相關資訊:廈各銀行落實認房又認貸名下有兩套房不能再貸款
廈門的限貸政策升級了!昨晚,備受關注的廈門有關“認房又認貸”的銀行細則出爐,比起之前的限貸政策,此次新政更加嚴格。其中,不僅對有兩套房貸未結清的,暫停發放住房商業貸款,對于在廈門本市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也暫停放貸。
相關細則昨日下午制定出爐
繼上周五廈門出臺樓市調控新政后,本周二晚間,調控措施再度加碼,除了外地戶籍購房門檻提高等措施外,還有涉及“認房又認貸”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在此之前,廈門的個人房貸已實行“認貸”,銀行根據申貸人房貸記錄、是否結清等,執行不同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其中,有兩筆住房貸款未結清的,暫停發放貸款。
而此次新政要實行“認房又認貸”,意味著申貸人名下擁有幾套房,也會對房貸產生影響。而為配套“認房又認貸”新政,銀行還需出臺具體的操作細則。
昨天傍晚,導報記者獲悉,相關細則已于昨天下午制定并出爐。
在廈有無住房影響首付比例
根據這份細則,限貸新政不僅針對房貸是否結清區別對待,對名下是否有房,首付比例也是要求不同。
例如,同樣是無房貸記錄,在廈門本市無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在本市有一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為40%。
再比如,同樣是有一套房貸記錄并結清,在廈門本市無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為40%;在廈門本市有一套住房的,則為50%。
而在此前,則不區分名下是否有房,有一筆房貸記錄并結清的,購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為35%;有一筆房貸記錄且未結清貸款的,購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為60%。僅以此就可見,新的限貸政策比之前更嚴格了。
據悉,此細則3月29日起執行,住房套數以廈門國土房產局出具的證明為準。
首付成數變化后,房貸利率會變嗎?雖然多家銀行人士稱暫時執行原有的利率,但有銀行人士預測,目前主流的首套房貸的最低9折利率,很可能會提價為基準利率,另外房貸規模也可能縮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