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已有20余城升級樓市調控政策,廈門的限購政策也已經出臺,具體細則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記者在廈門市國土房產局網站公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稱《通知》)中看到:3月25日起,在嚴格執行2017年10月5日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限購1套住房;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新購住房需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通知》即日起執行。
《通知》指出,由于廈門市房地產市場交易明顯活躍,二手住宅價格有所上漲。為貫徹落實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
本次調控措施由多部門聯動,包括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廈門市公安局,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廈門市司法局、廈門銀監局共同出臺實施,對銀行、公證處、中介等各行業都做出明確要求。
史上最嚴調控的七套組合拳
在嚴格執行2017年10月5日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
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各商業銀行嚴格貸款審查審批。通過不動產交易信息共享,商業銀行嚴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價格為基數發放貸款,防止虛增房價套取銀行貸款。嚴格審查首付款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堅決杜絕“首付貸”。嚴格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防范通過虛假收入證明、虛假流水、虛假交易騙取貸款。
公證機構不受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產辦理委托權限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內容的公證;涉及轉委托的,只能轉委托一次。
持未取得房產證即辦理委托,以及超過1次以上轉委托的公證委托書,申辦房產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予受理。
業主、房地產經紀機構公開發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須標明房源信息編碼。二手房辦理網簽時,須具備房源信息編碼。
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違規“炒房”、制造或散布虛假消息、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誘騙消費者交易、違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案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暫停其網簽備案資格,予以公開曝光,并將相關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平臺;對涉案從業人員記入“黑名單”;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個人,由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業內聲音
全方位封殺炒房行為 廈樓市或將迅速降溫
“本次調控政策,可以說是廈門樓市史上最嚴的調控措施了。”藍火置業副總經理鐘國發說,《通知》從全方位封殺了炒房行為,假離婚購房、轉贈,都行不通了,而且,新購住房未滿兩年不得交易這一條,也會令炒房者的資金不堪重負,可以預見的是,廈門樓市很有可能迅速降溫,一旦二手房受到影響,一手房也不大樂觀。
從購房認定時間和《通知》發布的時間來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會長、高鵬房產總經理傅強認為,“《通知》發布時,不動產登記中心已經下班了,沒有給購房者一點緩沖的時間,這也是很致命的一擊。”如果購房者不符合限購條件,可能就要走違約程序了。
業內人士告訴導報記者,以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時間來算,如果房子有按揭貸款未還,購房者要經歷“付定金-等房子解壓-遞送過戶合同”這個過程,至少需要10-15個工作日。
傅強表示,此次廈門樓市新政的出臺,有利于緩解市民的購房恐慌情緒,打擊炒房行為,市場或將在短時間迅速恢復冷靜。
新政解讀
180平方米及以上面積住宅還是不限購
《通知》第一條指出,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限購1套住房。這是目前為止,廈門對個人購房套數史上最嚴的限制。
2017年10月5日,廈門市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規定: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銷售建筑面積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導報記者從市國土局相關人員處獲悉,由于此次《通知》是在去年10月5日出臺的樓市政策基礎上執行,所以,18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仍不在本次限購范圍內,無論是已婚還是未婚,廈門人都可以購買,不受《通知》影響。
轉贈房子“漏洞”被堵上
“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導報記者從廈門國土局相關人士獲悉,這條規定的意思是:如果本人有一套房子,不交易,而是通過贈與的方式給另一方,那么,本人必須從轉贈手續后起,再等三年才能買房。
言簡意賅就是:房子不能隨便送。限購政策下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子,想鉆轉贈過戶漏洞的需三思,除非自愿等三年。
新購住房未滿2年不得交易
《通知》里殺傷力最大的要數第三條: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這包括一手房和二手房。
以往,廈門限制二手房交易,往往會通過提高稅費,只要愿意多交稅,有些房子依然可以過戶。而此次調控政策,完全不提稅費,而是直接“凍結”25日起購買未滿兩年的房子,使之無法再交易、流動。
購房時間以今天為界限
根據《通知》解讀,2017年3月25日(含)之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按《通知》執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購買二手住房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業務收件時間為準。
這就意味著,在今天前,購房者買的新房必須網簽才算,而二手房,即使購房者向房東付了購房定金,以及房屋解壓款,都不算,必須在今天前,將過戶手續送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并且登記為“業務收件”,才算完成購房。
廈門關于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嚴格執行2017年10月5日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
三、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各商業銀行嚴格貸款審查審批。通過不動產交易信息共享,商業銀行嚴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價格為基數發放貸款,防止虛增房價套取銀行貸款。嚴格審查首付款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堅決杜絕“首付貸”。嚴格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防范通過虛假收入證明、虛假流水、虛假交易騙取貸款。
五、公證機構不受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產辦理委托權限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內容的公證;涉及轉委托的,只能轉委托一次。
持未取得房產證即辦理委托,以及超過1次以上轉委托的公證委托書,申辦房產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予受理。
六、業主、房地產經紀機構公開發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須標明房源信息編碼。二手房辦理網簽時,須具備房源信息編碼。
七、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違規“炒房”、制造或散布虛假消息、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誘騙消費者交易、違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案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暫停其網簽備案資格,予以公開曝光,并將相關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平臺;對涉案從業人員記入“黑名單”;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個人,由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起實施。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廈門市公安局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廈門市司法局 廈門銀監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