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日前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明確從4月29日起,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已擁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住房商業性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取得本市五城區購房資格。
福州房屋限購政策2017
《通知》明確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給,2017年內福州將籌集投放一批公共租賃房源,同時規劃建設一批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加大住宅用地供應,2017年市區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量比2017年增加1倍以上。
《通知》要求,新建商品住宅項目首次開盤申請價格備案按照同區域、同品質、同類型項目備案均價確定首次備案價格,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取得本市五城區購房資格。
此外,《通知》明確,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業主或房地產中介機構公開發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必須標明房源信息編碼,二手房辦理網簽必須具備房源信息編碼。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榕政辦〔2017〕8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保障合理需求,打擊投機炒房,強化市場監管,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給,2017年內籌集投放一批公共租賃房源,同時規劃建設一批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用于解決不同層次群眾住房需求。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應,2017年市區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量比2017年增加一倍以上。
三、嚴格執行榕政辦〔2016〕221號文件,新建商品住宅項目首次開盤申請價格備案按照同區域、同品質、同類型項目備案均價確定首次備案價格。
四、繼續執行榕政辦〔2016〕186號文件限購政策,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取得本市五城區購房資格。
五、經福建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通過,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已擁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住房商業性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六、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
七、業主或房地產中介機構公開發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必須標明房源信息編碼,二手房辦理網簽必須具備房源信息編碼。
八、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屋中介機構惡意哄抬房價、發布虛假廣告、制造市場恐慌、炒買炒賣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立即曝光,頂格處罰。
本通知從2017年3月29日起實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28日
福州房屋限購政策:土地出讓首次提出要求
除了商品住房從3月29日起實行限購、限售外,我市還在土地供應、二手房交易等方面進行了樓市“限購令”的調控新措施。
3月21日,我市發布6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其中4幅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土地出讓總面積117.4畝。
4月2日,我市公開出讓5幅地塊,土地出讓總面積288畝,可建住宅建筑面積逾41萬平方米。這5幅地塊的規劃用途全部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4月8日,市國土局發出補充公告,明確3月21日和4月2日兩次公告擬推出的普通商品住宅地塊在拍賣中,競價均采用限地價、控房價、競配建住宅建筑面積的方式。住宅用地受讓人,應自開工后一年內具備預售條件并取得本合同項下宗地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一次性全部公開對外銷售。這是我市對土地出讓首次提出要求,這條調控新措施重點是打擊開發商捂盤惜售。
更加嚴厲的是,如果住宅用地受讓人違反上述約定,每延期1日,受讓人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0.3‰的違約金。
同時,為規范二手房交易,嚴厲打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擾亂市場哄抬房價的違法違規行為,市房管局和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于4月6日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二手房源網簽信息編碼管理的通知》,規定房產中介機構接受二手房出售委托前,應按規定取得房源核驗信息編碼,并在發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中必須標明房源信息核驗編碼。未取得房源核驗信息編碼發布二手房出售信息的,房產中介將被暫停網簽資格。
此外,我市自4月1日起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產中介的巡查整規力度,截至昨日,累計對五城區97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店面進行檢查,對其中24家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房產中介機構店面作出停業整頓的處理,并對另外16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店面作出限期整改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