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消息,深圳市發布了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新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3月31日,深圳市發布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新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據悉,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5元/小時。
而2017年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將達到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
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新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是經過專家團隊對我市2017年實施最低工資政策進行深入調研、科學評估和測算、廣泛征求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意見、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的基礎上制定的,在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按程序頒布實施。
2017年最低工資的調整考慮了各方的因素,既考慮了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所得,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又兼顧了企業的承受能力。
留足緩沖期便利企業統籌安排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在門戶網站上發布相關信息,《關于調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將于近期印發,深圳市民可以關注哦。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將于4月1日發布,6月1日實施,便于企業統籌安排生產經營活動。
此舉有利于推動經濟結構調整適度調整
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深圳貫徹落實十八大以來中央有關精神以及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的要求,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所得,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是積極推進發展成果共享、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也是加快全市產業轉型升級、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的必然要求。
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落實最低工資相關政策法規、充分考慮經濟新常態和企業承受能力、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的合理選擇。
本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采取積極穩慎的方式,符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精神,兼顧了企業承受能力。
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查處違法
為確保最低工資政策落到實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控和監察,督促企業依法支付員工工資,同時暢通員工舉報投訴渠道,對違法行為嚴肅查處,若企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員工可向各區級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