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落戶政策頗受蘇州務工人員的關注,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下面我們就去看看吧!
【1】蘇州落戶政策
第一類:由蘇州公安機關受理的
1、在市區個人投資實收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并合法經營3年以上,或近3年累計納稅人民幣20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并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
2、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且被單位合法聘錄用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的,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購房入戶所需要的材料見文末的圖片。
3、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在市區經商、興辦企業3年以上,近3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允許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戶遷入;
4、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
5、結婚后需投靠的外市無業城鎮或農村配偶;
6、需投靠子女的城鎮退休(無業)父母或農村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父母;7符合準入遷移后的人員申請父母投靠的,需自遷入后滿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請遷移,且遷入后人均住房面積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蘇州市最低標準;
第二類:通過蘇州市或縣級市人事局受理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2、在國外、境外取得學位的留學人員;
3、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且年齡男性40周歲以下、女性35周歲以下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4、被單位合法聘用(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并辦理特聘工作證),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同時段交納社保、醫保、公積金,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并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
5、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的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及蘇州市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
6、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干部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
第三類:蘇州市或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1、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職工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
2、生產急需,經考核符合要求引進的技術、管理人員;
3、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畢業的蘇州市生源技(職)校畢業生;
4、往屆技(職)校畢業生被單位合法錄用,參加社保、醫保、公積金,年齡在30周歲以下,工作滿2年,并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第四類:由蘇州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受理
除吳江地區,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2】蘇州落戶政策
積分落戶可享受哪些福利
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戶籍準入、子女入學、子女參加蘇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公共服務待遇。
適用地區
本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
適用人群
在市區范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蘇州縣級市及吳江區戶籍人員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的,以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登記時間為居住依據,無需居住證。
計分標準
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一基礎分: 個人基本情況、 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居住情況
個人基本情況積分
1. 年齡。
得分標準: 18 周歲以上至 40 周歲以下人員為 10 分。
2. 文化程度得分。
大專(高職)30分
大學本科60分
碩士研究生200分
博士研究生400分
按最高學歷計分, 不累加計分。
3.職稱 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資格得分。
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初級工)10分
職業技能等級四級(中級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30分
職業技能等級三級(高級工)、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職稱50分
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技師)100分
職業技能等級一級(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副高及以上300分
按最高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計分, 不累加計分。
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得分
得分標準: 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滿 1 個月, 加 5 分; 累計總分不超過 500 分。
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一年加 5 分, 累計總分不超過 50 分。
居住情況積分
1. 房產情況。
擁有且居住房產面積>=75?60分
超過75?的
每增加25 ?加20分
2. 辦理居住證年限。
得分標準: 在蘇州市區連續居住時間每滿 1 年加 30 分, 最高分限 300 分。
二附加分:計劃生育情況、發明創造、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公共衛生
計劃生育情況
得分標準: 申請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證明的, 加100 分。
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并計入蘇州市授權數據內的第一發明人30分/件(可累計計分)
申請積分管理當年度獲得授權并計入我市授權數據內的實用新型專利(以證書授權公告日為準)的第一發明人
10分/件,累計最高不超過60分表彰獎勵
獲得區黨委、政府及區部、委、辦、局表彰獎勵10分/次
獲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辦、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20分/次
獲得地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廳級以上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40分/次
在蘇州市有見義勇為行為
獎勵每滿200元,加5分
獲得國家級比賽前3名獎勵加100分
獲得全國前8名、江蘇省級比賽前3名獎勵40分/次
全國前16名和江蘇省級前8名30分/次
獲得蘇州市級比賽前3名獎勵20分/次
獲得蘇州市區級比賽前3名獎勵10分
社會貢獻
得分標準: 近五年內從事社會服務的, 按以下標準計分:
在蘇州市區參加志愿服務組織成為注冊志愿者,且服務時間滿24小時
5分(一星級10分,二星級20分,三星級30分,四星級40分,五星級50分)
個人在蘇州市區捐贈每滿2000元5分
在蘇州市參加無償獻血,每捐獻全血200毫升5分
在蘇州市實現造血干細胞采樣10分
在蘇州市實現捐獻遺體(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親屬申請(僅限一人)80分
在蘇州市區從事環境衛生等特殊公益性崗位30分
在蘇州市區參加義警10分
投資納稅
在蘇州市區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20分
投資設立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有限公司30分
個人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款每滿1000元5分
在蘇州市區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賃戶,按年提供承租房承租合同和全年發票每年度加10分
公共衛生
學齡前隨遷子女持有兒童預防接種證,并納入蘇州市區所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兒童預防接種管理10分
~6歲兒童及其母親在蘇州市區接受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務,并持有蘇州市母嬰保健卡10分
在蘇州市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5分
按申請積分管理時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5分
三扣減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法犯罪、失信行為
辦理條件:
1、已納入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2、在蘇州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積不低于本市最低標準,人均住房面積大于或等于18平方米;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節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區、街道(鎮)積分管理服務窗口提出書面申請;
2、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兩次統一向社會公布上半年“入戶指標數”和下半年“入戶指標數;
3、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據入戶指標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經市公安部門確認后,在蘇州市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注: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機關將對申請人相關情況進行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本次積分資格。
4、經公示無異議的,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戶籍準入卡。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提出,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應于10個工作日內核實并予以答復。
5、獲得戶籍準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于3個月內攜帶積分戶籍準入卡和相關資料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準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6、獲得戶籍準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于60日內攜帶積分戶籍準入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準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注:申請人遷入本市戶籍后,其積分管理自動終止。
辦理地點:
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
辦理的重要時間點:
申請時間點: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節假日除外)
指標數量公布時間點: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
入戶名額公示: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