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日前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意見》,財政部門建立起保障機制,改善鄉村醫生生活和工作條件。據介紹,目前本市有鄉村衛生室2500余所,在崗鄉村醫生6000余人,他們大多數是“半農半醫”的農村醫療服務人員,為改善他們的生活和工作現狀,市委、市政府專門就此項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市財政局會同市衛生計生委和有關區縣,建立完善了鄉村醫生和鄉村衛生室保障機制。
首先,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項目發放補助經費。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行合理補償。
其次,將鄉村醫生納入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體系。鄉村醫生可根據個人繳費能力和參保意愿,按規定自行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于年滿60歲的鄉村醫生,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其養老待遇。鄉村醫生應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以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和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
再次,對村衛生室投保的醫療責任保險費用給予財政補貼。村衛生室統一投保醫療責任保險,其費用由財政給予保障。
最后,建立村衛生室運行保障機制。按照每年每所1萬元標準給予運行補助,根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確定的村衛生室所在及服務輻射的行政村,年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0萬元及以上的,村衛生室運行補助經費納入市和區縣財政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年集體經濟收入不足50萬元的,村衛生室運行補助經費由區縣財政安排專項補助經費。目前補助資金和運行費用已撥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