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日前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意見》,財政部門建立起保障機制,改善鄉村醫生生活和工作條件。據介紹,目前天津市有鄉村衛生室2500余所,在崗鄉村醫生6000余人,他們大多數是“半農半醫”的農村醫療服務人員,為改善他們的生活和工作現狀,天津市委、市政府專門就此項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天津市財政局會同市衛生計生委和有關區縣,建立完善了鄉村醫生和鄉村衛生室保障機制。
首先,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項目發放補助經費。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行合理補償。
其次,將鄉村醫生納入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體系。鄉村醫生可根據個人繳費能力和參保意愿,按規定自行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于年滿60歲的鄉村醫生,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其養老待遇。鄉村醫生應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以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和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
再次,對村衛生室投保的醫療責任保險費用給予財政補貼。村衛生室統一投保醫療責任保險,其費用由財政給予保障。
最后,建立村衛生室運行保障機制。按照每年每所1萬元標準給予運行補助,根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確定的村衛生室所在及服務輻射的行政村,年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0萬元及以上的,村衛生室運行補助經費納入市和區縣財政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年集體經濟收入不足50萬元的,村衛生室運行補助經費由區縣財政安排專項補助經費。目前補助資金和運行費用已撥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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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生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貼近億萬農村居民的健康“守護人”,是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保障農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近年來特別是新一輪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以來,鄉村醫生整體素質穩步提高,服務條件顯著改善,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斷提升。但也要看到,鄉村醫生隊伍仍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薄弱環節,難以適應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養老保險
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對于鄉村醫生的發展很具有*。他們長期在廣大農民健康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鄉村醫生養老保險也越來越引人關注,更加關注自己今后的健康和發展。
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政策出臺以后,為了能確保農村醫療衛生服務,保障廣大農村居民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就必須對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做出完善。解除鄉村醫生的一些考慮,讓這些鄉村醫生更熱情,更主動的的去投入到工作當中,從而更有力的推動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的落實。
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明確由各省(市)結合當地鄉村醫生收入情況、職工養老保障平均水平和財政狀況制定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具體實施辦法和保障標準,與此同時,也應該明確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的水平不能低于當地的標準。
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國家和有關的部門也高度重視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的問題,多次的進行解決,由于某些情況,暫時沒能完全落實。暫時只能與普通農民同等對待,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省(市)自行出臺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政策大多數也是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為起始,為從根本上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的問題,建議以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為依托,將鄉村醫生逐步納入鄉鎮衛生院統一身份管理,統一調配,并享受同等待遇及養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