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實行“全面兩孩”基礎產假為158天
1月19日,遼寧省法制辦就《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公開征求意見。《修正案(草案)》將“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寫入,并刪除了“7天晚婚假”的獎勵待遇,規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目前,國家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外,增加產假60日,配偶享有護理假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關鍵詞一“全面兩孩”
五種情況可再生一孩
《修正案(草案)》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含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一個以上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生育第一胎為三個以上多胞胎,全部子女或除一個子女以外的其他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一個以上子女因傷致殘,經依法鑒定,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此外,依法收養的孤兒、殘疾兒、棄嬰不計算為子女數,送養的子女計算為子女數。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個子女的,可自主安排生育一個子女;夫妻因子女死亡無子女的,可自主安排生育兩個子女。
關鍵詞二晚婚、晚育
相關字眼刪除產假增加60天
《修正案(草案)》刪除了“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選擇長效避孕措施”“職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等條款,將增加產假60日的獎勵對象由原來的晚育職工擴大為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配偶護理假15日不變,修改后條款為,“符合法律和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配偶享有護理假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為保證“老人老辦法”的有關政策得以落實,增加一條,即“對于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的獎勵由其所在單位執行的,明確要求單位負責人應當承擔落實責任。”
關鍵詞三避孕、節育
相關條款刪除實行生育登記制
《修正案(草案)》規定,生育兩個以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服務制度,具體辦法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可自行選擇生育時間,依法享受政府提供的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同時,《修正案(草案)》刪除了“避孕”“節育”“終止非意愿妊娠”等帶有強制性服務色彩的條款,刪除了與生育登記服務制度不相適應的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