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下面我們就了解一下產假的最新規定,希望大家多多關注。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進行審議。草案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廢除了獨生子女政策,80、90后的獨生子女成了“紀念版”。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元旦后,晚婚晚育夫妻不再享有晚婚假、晚育假了!河北那些要領證的80后、90后們是不是要趕緊請個婚假了?!
草案都有哪些修改?帶你看一看??
元旦后出生的二孩都合法
草案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修正案擬于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如獲通過,“全面二孩”元旦開始即可實施。這意味著,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獨生子女政策成為歷史
生二孩的夫妻可延長產假
草案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國務院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今后的獨生子女父母沒有獎勵了
曾經的獨生子女光榮證
曾經的獨生子女光榮證
草案刪除了對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這意味著在法律修改后,對自愿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將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可以享受獎勵扶助的,將可繼續獲得獎勵扶助。
育齡夫妻自主選擇避孕措施
草案第二十條將“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修改為“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刪除了原本帶有強制服務色彩的內容,規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