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晉系、e租寶、泛亞事件、大大集團等理財平臺相繼倒下后,針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模式的爭論再起。
上海市公安局近日通報,“中晉系”公司通過網上宣傳,線下推廣等方式,利用虛假業務、關聯交易、虛增業績等手段騙取投資人的信任,并以“中晉合伙人”的名義,變相承諾高額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眾大肆非法吸收資金。
“目前我國對P2P等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手段,基本上沿用了監管銀行的傳統模式”,4月11日,在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與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戰略合作簽約儀式上,中央財經大學預防金融證券犯罪研究所所長郭華說。
“采取傳統的牌照監管模式,管理成本是最低的,但現在的金融發展已進入混業經營形態,降低動態監管方式的成本,實現監管過程的流動性,是預防金融犯罪的重要方面。”郭華說。
多名金融犯罪領域律師在儀式上介紹,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金融犯罪數量顯著增長。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宋曉江稱,其正在辦理的三起涉嫌金融犯罪案件直接涉案金融約50億元。“有的金融類案件動輒有上百名投資受害人來進行法律咨詢”,他說。
非法集資事件高發將導火索引向了監管模式!盎鞓I經營業態下進行分業監管,容易帶來監管重疊和監管空白,比如當出現票據詐騙時,不僅給銀行帶來風險,也因為有些P2P平臺也開展了票據理財業務,從而使風險積聚”,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大偉說。
目前P2P平臺注冊登記只需要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注冊,以及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站管理工作細則》的規定在通信管理部門進行備案,注冊登記程序和手續要求與一般互聯網公司基本一致。
但2015年8月國務院法制辦下發的《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征求意見稿)》要求,“除依法報經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許可的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如果這份《條例》最終施行,事實上仍沿用了牌照管理的傳統監管模式。
而十部委出臺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只規定,“網絡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并未明確具體監管辦法。
公開報道稱,北京、上海、深圳工商局已開始暫;ヂ摼W金融企業的注冊,而上海相關區縣已暫停了投資理財類、金融信息服務等類型企業注冊。
不久前,中央財經大學發布了《個體網絡借貸(P2P)監督管理辦法》(學者建議稿),建議稿提出對P2P平臺實行備案制監管模式。建議稿起草者認為,對P2P平臺實行牌照管理與將其作為“信息中介”的性質存在矛盾。
在對網貸平臺的企業信息、管理制度、產品信息等進行備案后,上述建議稿寫到,銀監會省級派出機構在備案中發現網貸企業可能發生重大金融風險事件,應當及時上報銀監會,并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這要求對相關平臺企業進行備案以后,利用互聯網手段進行管理,動態發現問題。”郭華說。知情人士介紹,北京等地方司法機關正在籌備專門的辦理金融犯罪案件團隊。
但一名高級法院法官介紹,就已發案件的偵查而言,平臺引發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多是在資金鏈斷裂或者造成嚴重后果后才案發,事后懲戒措施在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方面的效果遠不如事先預防和事中干預。
他認為,執法部門需要提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關口,做好犯罪的預警防范,通過對P2P平臺、借款人、投資者的信息收集和研判,提供精確的犯罪和經營風險預警。
4月5日,上海市政府發布《本市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多部門將聯合建立非法集資主體(包括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代理人、中間人等)經營異常名錄和信用記錄,并納入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
非法集資呈現網絡化趨勢 邀名人站臺成新特點
昨天,記者從由14部委聯合召開的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獲悉,當前全國非法集資形勢嚴峻,犯罪手法翻新升級。監管部門將加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力度,針對一些區域和行業風險隱患較大的重災區,部際聯席會議將在下半年開展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行動。
>>事件
下月起清理非法集資廣告
針對猖獗的非法集資行為,由14部委成立的部際聯席會議表示,將督促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加快完善監管措施,加強日常監管和風險防控,特別對P2P網絡借貸、眾籌融資、農民合作社、房地產、民辦教育、養老機構等一些案件高發重點領域和新的風險點,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同時,對沒有明確主管、監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地方政府要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強化綜合監管。
聯席會議還將聯合建立全方位監測預警體系,積極研究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手段加強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此外,聯席會議將利用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系統進行監測分析,以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的監控。
為加強廣告管理,凈化社會輿論環境,部際聯席會議將在5-7月份,繼續在全國開展排查清理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審查和監管,研究加強對門戶網站、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百度搜索等新興媒體發布融資類廣告的管控。
針對一些區域和行業風險隱患較大的重災區,部際聯席會議定于下半年組織開展全國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行動,對民間投資理財、P2P網絡借貸、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重點領域和民辦教育、地方交易場所、相互保險等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摸清風險底數,依法分類處置,妥善化解風險。
>>背景
非法集資網絡化趨勢明顯
非法集資形勢仍然十分嚴峻。據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計,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同比分別上升71%、57%、120%,達歷年最高峰值。
據介紹,非法集資活動呈現新的特點:案件風險加速暴露,大案要案高發,犯罪手法翻新升級,“泛理財化”特征明顯。近兩年,以E租寶、泛亞為代表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額幾百億元,涉及幾十萬人。非法集資犯罪手法也不斷升級,逐漸升級包裝為“投資理財”“互聯網金融理財”“金融互助理財”“地產理財”等理財產品,“泛理財化”已成非法集資的重要特征。
如今,非法集資的犯罪形式更加隱蔽,欺騙誘導性強。非法集資組織結構愈加嚴密,專業化程度高,噱頭更新穎、迷惑性更強,使投資者辨別難度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邀請名人、學者和官員站臺造勢,欺騙誤導性較大。
此外,非法集資網絡化趨勢日益明顯,集資方式從線下向線上轉移,不規范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大量涌現,借助互聯網開展宣傳、銷售、資金支付和歸集等,實現線上線下全面結合,加速了風險蔓延,增加案件打擊處置難度。
>>提醒
如何識別非法集資?
不論是P2P,還是偽P2P,只要發生了集資詐騙,都會給投資人帶來重大損失。對此,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義平表示,老百姓(47.250, -1.32, -2.72%)選擇理財投資的時候,千萬不要被高息誘惑,不要輕信宣傳選擇自己不熟悉的理財產品。
李義平分析稱,非法集資通常以各種高回報為誘餌,達到集資斂財甚至占有揮霍的非法目的。非法集資一般會承諾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除采用貨幣形式外,還包括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此外,還要警惕以吸收資金為目的,將社會人員吸收為單位內部人員并吸收其資金的模式。
公安部相關人士在發布上提示稱,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往往假借國家、區域或行業、金融發展政策,虛構投資項目、理財產品,編造投資前景,以高利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進行非法集資。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曾指出,投資者在參與社會金融活動時,一要看是不是面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在籌集資金。二要看是不是承諾超常的高利回報。三要看營銷,是否公開宣傳,然后再做審慎的投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