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定向培養鄉村小學教師、對鄉村教師增加生活補助、鄉村教師評聘職稱不強求發表論文……今天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海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下簡稱《支持計劃》)已經六屆省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這一連串的好消息,足以提升鄉村教師的精氣神。
全省公辦鄉村學校(含幼兒園,下同)教師(包括鄉中心區、村莊學校教師和在鄉村學校任教的農村特設崗位教師),三沙市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均納入鄉村教師范圍。
鄉鎮中心幼兒園明年開招特崗教師
《支持計劃》明確,建立省級統籌規劃、統一選拔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任教師補充機制,按照“總量平衡、退一補一”的原則補充鄉村教師。繼續實施好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教師計劃),切實加強鄉村學校教師補充,每年招聘600名左右的特崗教師,重點滿足鄉村學校音樂、體育、美術、外語、信息技術等緊缺薄弱學科教師的補充。實施省級學前教育農村特設崗位教師計劃,從至2020年,省級每年為鄉鎮中心幼兒園招聘約100名特崗教師,其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特崗教師標準執行。所需經費由省、市縣財政參照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計劃的標準負擔。其中省級財政資金用于該計劃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性支出、交通補助、按規定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繳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招聘、培訓等工作省級所需支出;市縣財政承擔其余經費。
免費定向培養鄉村小學教師
自至2020年,在省屬師范院校每年定向培養約200名鄉村小學教師和約100名學前教育教師。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畢業后回生源地市縣的鄉村學校和鄉鎮中心幼兒園任教,服務期不少于5年。
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并到鄉村學校任教一定期限,其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同時,實施優秀退休教師鄉村學校支教計劃,鼓勵各市縣政府面向省內外聘請退休的特級教師、學科骨干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市縣財政給予工作補助。
對鄉村教師增加生活補助
為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在落實我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和偏遠貧困地區行政村以下農村小學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對鄉村教師月人均增加100元生活補助,所需資金由市縣級財政承擔,按鄉村學校距離縣城、鄉鎮中心區域邊遠程度和艱苦程度,劃分不同檔次差異性發放,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村和長期在鄉村學校工作的教師傾斜。
依法落實教師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政策,每年組織鄉村教師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一次身體健康檢查,所需經費由市縣政府予以保障。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鄉村教師評聘職稱不強求發表論文
自起,鄉村教師評聘職稱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虮∪鯇W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
同時,深化鄉村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截至2015年12月,凡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已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已評未聘”教師,可在全面推行職稱改革時一次性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在我省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鄉村學校教師高、中級崗位結構比例,可在原高、中級崗位結構比例基礎上提高3?5%。